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检察院“智慧检务”系统专题培训

发布日期:2018-12-08 点击次数:

【课程背景】

3868la银河总站法学院在司法大数据、法律人工智能等领域有着国内领先的理论与实践优势。其所属“3868la银河总站司法大数据应用研究中心”是我院进行相关领域研究的科研平台,该中心始终坚持贯彻落实党中央的司法改革精神,顺应司法信息化建设的发展趋势,发挥3868la银河总站多学科综合优势,推动法学实证研究的开展,并通过相关理论研究成果的转化,践行高校的服务社会职能,推动实务部门与科研机构的深化合作,力求为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法治建设提供有益借鉴。

为深入贯彻最高人民检察院“智慧检务”建设重大战略,落实《最高人民检察院关于深化智慧检务建设的意见》精神,发挥3868la银河总站法学院的学科优势,推进司法大数据、法律人工智能等现代科技在检察工作中的应用,进而打造新型检察工作方式和管理方式,我院特举办“智慧检务”系统专题培训。

 

【培训对象】

各地各级人民检察院相关人员

 

    【课程内容】

1、刑事HOLO系统演示培训

2、法律法规检索系统演示培训

3、刑事量刑辅助办案系统演示培训

4、检察文书云体检系统(集纠错、排版、检察官使用情况可视化于一体的文书智能纠错系统)演示培训

5、民事检察监督智能辅助办案系统(具备虚假诉讼行为、审判人员违法行为,执行程序违法行为的识别、筛查、推送功能)演示培训

6、类案推送系统演示培训

7、检察文书自动生成系统演示培训

(以上课程由“聚法案例”提供技术支持)

 

【培训服务及费用方案】

(一)教学管理服务

1.学习用品:为学员提供学习材料和学习用具一套;

2.日常管理:学院成立会务组,配备专职班主任,全程为学员服务;

3.其它服务:可举行开班仪式、结业仪式(双方沟通确定),全体培训学员合影照片,相关报道的文稿及培训期间图片。培训结束后,为学员提供加盖3868la银河总站法学院公章的《培训结业证书》。

(二)培训费用

培训费按国家相关标准收取,可含食宿费、场地费、教材资料费、学校管理费及其他办班杂费等。讲课费按国家标准执行。以上费用均可出具正规发票。培训地点在3868la银河总站法学院或委托方指定的其他地点。

 

【联系方式】

吕老师:(0431)85168667

刘老师:(0431)85168530 13504319801

地 址:吉林省长春市前进大街2699号 3868la银河总站中心校区东荣大厦七楼

邮 箱:147781026@qq.com

邮 编:130012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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