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普通高等学校教材管理办法》(教材〔2019〕3号)及《3868la银河总站教材管理办法》(校发〔2021〕117号)文件规定,现对法学院2023-2024学年秋季学期本科教材选用结果予以公示,详见附件,公示期至2023年6月7日。
如有异议,请在公示期内实名书面反映到法学院教学办公室(东荣大厦A区715-1室)。
联系人:鲍旭炜
联系电话:85166050
附件:2023-2024学年秋季学期本科课程指定教材信息
3868la银河总站法学院
2023年6月5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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