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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申报2018年度长春市哲学社会科学研究课题的通知
发布者:     发布日期:2018年06月22日 14:34     点击数:

科研 发表于: 2018-06-22 14:34  点击:153

法学院各位老师:

    长春市委宣传部、长春市社会科学规划领导小组办公室发布了《2018年度哲学社会科学研究课题申报工作的通知》,组织开展课题研究立项申报工作,现3868la银河总站具体申报事宜通知已发布,请我院符合申报条件的老师积极参与申报。申报要求、立项种类等请详读通知内容。

    温馨提示:

    请有意申报该项目的老师务必在2018年6月29日前提交申报材料,纸版报送东荣705室科研收,电子版请发送至法学院科研邮箱 faxuekeyan@163.com 。谢谢您!

 

 

关于申报2018年度长春市哲学社会科学研究课题的通知
2018年06月22日 10:55  社会科学处

 

校社科字〔201852

校内各有关单位:

为加强对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和党的十九大精神的研究阐释,从认真组织开展好重大现实问题的应用研究,服务党委政府中心工作,促进哲学社会科学事业繁荣发展出发,长春市委宣传部、长春市社会科学规划领导小组办公室发布了《2018年度哲学社会科学研究课题申报工作的通知》,组织开展课题研究立项申报工作,现将我校具体申报事宜通知如下:

一、课题立项种类及资助经费

本年度课题立项种类分为指南课题和自选课题两种。

指南课题共设立46个,每个课题只立1项,申报范围见附件1。市委宣传部对所有立项指南课题进行资助,待课题研究任务完成后,将课题资助经费一次性拔付给学校,每个立项课题的资助金额为5000-10000元。

自选课题选题须围绕长春市经济社会发展中的现实问题,题目自拟,具体立项数量视实际情况而定。项目立项后,纳入本年度全市哲学社科研究规划,经费自筹。

二、研究周期及成果形式

所有立项课题的最终成果以研究报告为主,需要在1年内完成(自同意立项之日起计算),不得延期。

三、申报要求

1.申报人须为我校在编在岗教师,且具有副高级以上职称,否则需要提供由两名副高级以上职称人员出具的书面推荐意见(附件3)。

2.正在承担国家或省级各类研究项目的负责人,不得申报;截至目前,尚未上报2017年度及以前结项材料的课题负责人,不得申报;已获本年度长春市社会科学院资助研究项目或长春市其它资助研究项目的,不得申报。

3.每个申报人只能选择1个课题进行申报。

四、申报办法及时间

1.请申报人下载并填写《长春市哲学社会科学规划项目申报书》(附件2)。

2.请各单位科研秘书于73前将《长春市哲学社会科学规划项目申报书》一式三份,《2017年度长春市哲学社会科学研究课题申报情况汇总表》(附件4)一式一份,及相关电子版材料,统一报送至社科处。个人申报和逾期申报不予受理。

 

人:马  

联系电话:85155451

电子邮箱: hma@jlu.edu.cn

 

附件:1. 2018年度哲学社会科学研究课题指南

2. 长春市哲学社会科学规划项目申报书

3. 长春市2018年哲学社会科学研究课题专家推荐书

4. 2018年度长春市哲学社会科学研究课题申报情况汇总表

 

 社会科学处

 2018622



相关图片:


 
附件: 2.长春市哲学社会科学规划项目申报书.doc
3.长春市2018年哲学社会科学研究课题专家推荐书.doc
1.2018年度哲学社会科学研究课题指南.doc
4.2018年长春市哲学社会科学规划项目申报汇总表.xls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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