发表于: 2007-05-24 12:43 点击:2514
重要通知:关于科研成果申报的新规定
过去科研成果的申报,都需要各位老师填写“3868la银河总站哲学社会科学科研成果申报登记表”,并提交论文复印件和著作类成果原件,这种做法已经不适应现今科研成果管理的需要。故学校拟通过网络申报结合提交论文复印件和著作原件的方式,加强对科研成果的管理。为因应此种变革,经院里同意,现将新的科研成果申报及相关规定说明如下:
1、各位老师现在无需再填写“3868la银河总站哲学社会科学科研成果申报登记表”,关于科研成果的详细信息需要在网上申报(申报流程详见2),网上申报后,请将成果(论文类需复印件1件、著作类成果需要原件2份)交到法学院科研办公室由科研秘书予以审核,院里审核通过后(为“机构通过”),将申报成果原件或复印件提交学校审核,学校审核通过后(即“学校通过”),即以网上核定后的信息为准,统计科研成果量并计算科研奖金。院里也以此为准计算科研成果。(由学校通过后的科研成果统计一般不可更改。)
2、申报流程:
1)请各位老师登陆3868la银河总站社科处网站(外网也可以登陆);2)请点击“信息系统”;3)点击“科研管理信息系统”;4)点击完毕后出现登陆界面,请点击“新网络版管理系统”;5)之后出现“欢迎登录3868la银河总站科研管理平台”,在此平台中部有“用户帐号”和“用户密码”,请在这两处填写各位老师自己的“工作证号”号码;填写完毕后点击“登录”;6)如申报成果,请点击页面上方的“成果管理”。7)如何填写请点击页面上方的“填写指南”。8)填写完毕后请点击“保存”。
3、需要向院里提交的书面材料:
1)论文类的,需要提供论文复印件一份,要求发表期刊的封面、目录、封底及论文内容齐全。
2)著作类的,需要提供著作原件二份。
3)研究报告类的,需提供研究报告原件二份,并提供相应的被采纳的证明材料。
4、科研成果申报的时间要求
1)目前学校正在进行2006年度科研成果的网上申报、核定工作,故各位老师首先需要就2006年已经发表的科研成果进行网上申报和提供相应的证明材料。前期部分科研成果的网上申报已经由院里科研秘书进行,但可能存在网上申报不全面、有错误或证明材料欠缺的情况。因此,要求各位老师仔细申报或核对网上申报信息,并提供相应的证明材料,并尽可能的全面。
由于时间较紧,2006年成果的申报最好于2007-5-28(周一)前完成,并于周一前将证明材料交到院里的科研办公室。
2)对于06年以前成果和07年及以后的科研成果的申报,以后也都会采用网上申报。由于学校马上要对过去成果进行审核,材料不全者无法通过审核。另,06年以前成果因为院里科研成果存档可能不全,所以建议各位老师也认真审核网上信息,提供相应证明材料,确保审核通过。
3)2007年的科研成果请各位老师及时进行网上申报,并提交相应证明材料。
5、关于信息系统的其他事项
在信息系统中,由各位老师予以申报的主要是“成果管理”与“学术活动”,其它事项如项目管理等现无需教师自己录入。
多谢各位老师支持,如有未尽事宜或不明白事项,请与院里科研秘书联系。