发表于: 2007-05-29 12:04 点击:2388
各位老师:
由于需要资料核实,所以请各位老师务必于6月20日前,在“单位意见”栏由申报者所在院签署意见并加盖公章(法学院公章)后,将相应材料及电子版交到科研办公室,faxuekeyan@163.com。请各位老师按照申报要求提交材料。
关于申报吉林省第七次社会科学优秀成果奖及省社科联第二次优秀成果奖的通知 | |
校内文科各有关单位: 吉林省社会科学优秀成果奖评审委员会于近日下发《关于印发吉林省第七次社会科学优秀成果奖及省社科联第二次优秀成果奖评奖方案的通知》,启动了吉林省第七次社会科学优秀成果奖及省社科联第二次优秀成果奖的申报工作,根据《通知》要求,现将我校申报工作安排通知如下: 一、申报范围 1.我校教师2004年1月1日至2006年12月31日期间公开出版、发表或被省委、省政府及有关部门采纳的人文社会科学著作类和论文类成果均可申报。 2.著作类成果包括国内外出版社公开出版的专著、编著、译著、科普读物、古籍整理著作、教科书、工具书、志书等; 论文类成果包括公开发行的报刊(增刊除外)刊载的学术论文和得到省委、省政府领导肯定性批示或被有关部门采纳产生明显经济效益、社会效益的调研报告、咨询方案、论证报告等。 3.国家、部委或吉林省社会科学发展计划项目和社会科学规划研究课题的结项成果,出具结项证书可以申报。 4.发表在报纸上的成果字数不得少于2000字,发表在刊物上的成果字数不得少于4000字。 5.在第六次吉林省社会科学优秀成果评奖中未参评的2003年7月1日至12月31日出版发表,并在2004年1月1日后产生了较大学术反响或具有较高应用价值的社会科学成果可作为特殊情况准予申报。 二、申报规则 1、由于本次是省政府奖和省社科联奖两奖评审同时进行,一次成果申报即具备两奖的参评资格。 2、每位作者最多只能申报两项成果(含个人和合作成果)。一项成果只能在一个学科申报。 3、多人合作的成果,由主编或主笔申报。只有一位主编的成果,主编去世或调离我省,可由笫一副主编申报。 4、 成果以单位或“课题组”为作者署名的,应以署名的单位或“课题组”申报。如要以个人名义申报,该人须是成果主要参与者(主编、第一作者、项目主持人等),并须持有经署名单位和参与者同意的书面证明材料。 5、论文集一般不能作为著作类成果申报,其中的每篇文章可作为论文类成果申报,但同一作者论述同一主题的论文集可作为著作类成果申报。 6、著作类成果中的章、节不能作为单独成果申报。 7、获省、部级以上(含省、部级)奖励的社科成果不能申报。 三、奖励类别、等级、数量 1.吉林省社会科学优秀成果奖设著作类和论文类两类,每类设一、二、三等奖三个奖励等级,获奖成果数约占获省社科联优秀成果奖项的40%左右,获奖成果中一、二、三等奖分别占获奖项数的15%、30%、55%左右。 2.吉林省社科联优秀成果奖设著作类和论文类两类,不设奖励等级。 四、申报材料 1.申报者填写《吉林省第七次社会科学优秀成果奖及省社科联第二次优秀成果奖申报表》并报送打印件一式3份(A4纸打印,左侧装订),同时报送电子文档。 《申报表》中内容提要的字数,著作类1500字左右、论文类500字左右为宜;《申报表》中“单位意见”栏由申报者所在院(中心、所)签署意见并加盖公章。 2.申报著作类奖者提交成果原件3部,申报论文类奖者提交成果原件1份、复印件2份(被采纳的调研报告等提交采纳证明原件1份、复印件3份,采纳证明原件审核后返回)。申报者需附证明材料的,应提交相关证明材料一式3份。 3.申报者将需要提交的所有申报材料装入纸质档案袋并在档案袋封面粘贴填写完整的“申报材料清单(B5纸打印)”。 4.申报单位须填写并报送《吉林省第七次社会科学优秀成果奖及省社科联第二次优秀成果奖申报情况一览表》打印件1份,同时报送电子文档。 五、评审费用 凡申报者,均需交纳评审费。著作类成果评审费每项180元;论文类成果评审费每项80元。 六、申报时间 各单位于6月22日前将所有申报材料及评审费送交社会科学处,也可直接向相关学会申报。 请各单位高度重视此次评奖工作,广泛发动,精心组织,高质量地完成申报工作。 附件:1. 2. 3. 4. 联系人:张倩 孟祥臣 联系电话:85167056 电子信箱:zhangqian@jlu.edu.cn
社 会 科 学 处
2007 年 05 月 28 日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