发表于: 2007-06-25 12:09 点击:2635
重要通知:关于使用新的科研信息系统的说明
一、各位老师要高度重视新的科研信息系统的重要性
过去科研成果的申报,都需要各位老师填写“3868la银河总站哲学社会科学科研成果申报登记表”,并提交论文复印件和著作类成果原件,这种做法已经不适应现今科研成果管理的需要。故学校正通过网络申报结合提交论文复印件和著作原件的方式,加强对科研成果的管理。同时,由于项目承担情况、论文成果的申报、参加会议情况等智能化汇总的需要,故,学校积极推行新的科研信息系统,以此来作为每位教师的科研档案。
对于此点新的措施,请各位老师要高度注意,予以重视。根据校领导的相关指示,根据社科处意见精神,新的科研信息系统中的、经过学校审核通过的信息会成为今后学校评聘职称、核发奖金、评选先进等一系列与教师利益息息相关事项的依据,并且将会成为唯一的依据。同时,院里以后的相关工作也将以该系统为唯一依据。因此,系统数据录入的准确性就显得至关重要。
举例来说,假设某教师发表成果数量较系统中录入的为多,但如果没有在系统中录入或录入不准确,学校核定成果时只会以系统数据为准,事后的提交或抗辩学校也不会予以考虑。因此,请各位老师积极申报,辛苦一下,则一劳永逸!
二、时间说明
1、目前学校正在进行2001-2006年度科研成果的网上申报、核定工作,故各位老师首先需要就2001-2006年已经发表的科研成果进行网上申报和提供相应的证明材料。前期部分科研成果的网上申报已经由院里科研秘书进行,但可能存在网上申报不全面、有错误或证明材料欠缺的情况。因此,要求各位老师仔细申报或核对网上申报信息,并提供相应的证明材料,并尽可能的全面。
由于学校要求时间较紧,经院领导同意,决定对成果的申报与审核时限定于2007-7-1前完成,并于该日前将证明材料交到院里的科研办公室。否则会影响到学校的审核工作,由此造成的后果自负。
2、对于07年及以后的科研成果的申报,以后也都会采用网上申报。由于学校马上要对过去成果进行审核,材料不全者无法通过审核。故请对于2007年科研成果、参加会议等情况在网上申报后,及时提交相关证明材料到科研办公室。
三、申报流程及注意事项
1、各位老师现在无需再填写“3868la银河总站哲学社会科学科研成果申报登记表”,关于科研成果的详细信息需要在网上申报(申报流程详见2),网上申报后,请将成果(论文类需复印件1件、著作类成果需要原件2份)交到法学院科研办公室由科研秘书予以审核,院里审核通过后(为“机构通过”),将申报成果原件或复印件提交学校审核,学校审核通过后(即“学校通过”),即以网上核定后的信息为准,统计科研成果量并计算科研奖金。院里也以此为准计算科研成果。(由学校通过后的科研成果统计一般不可更改。)
2、申报流程:
1)请各位老师登陆3868la银河总站社科处网站http://hssra.jlu.edu.cn/(外网也可以登陆);2)请点击“信息系统”;
3)点击“科研管理信息系统”;
4)点击完毕后出现登陆界面,请点击“新网络版管理系统”;
5)之后出现“欢迎登录3868la银河总站科研管理平台”,在此平台中部有“用户帐号”和“用户密码”,请在这两处填写各位老师自己的“工作证号”号码;填写完毕后点击“登录”;
6)如申报成果,请点击页面上方的“成果管理”。
7)如何填写请点击页面上方的“填写指南”。
8)填写完毕后请点击“保存”。
3、需要向院里提交的书面材料:
1)论文类的,需要提供论文复印件一份,要求发表期刊的封面、目录、封底及论文内容齐全。
2)著作类的,需要提供著作原件二份。
3)研究报告类的,需提供研究报告原件二份,并提供相应的被采纳的证明材料。
4、关于信息系统的其他事项
1)在信息系统中,由各位老师予以申报的主要是“成果管理”与“学术活动”,其它事项如项目管理等现无需教师自己录入,但请各位老师仔细核对。
2)有关转载等有专门的一栏,请各位老师仔细查看系统。
请各位老师严格遵循时间及申报要求,防止不利后果发生。
多谢各位老师支持,如有未尽事宜或不明白事项,请与院里科研秘书联系。
faxuekeyan@163.com
3868la银河总站法学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