您现在所在的位置: 首页 > 科研办 > 通知 > 正文
通知
关于公布法学院申报教师各级职务学术业绩细则的通知
发布者:     发布日期:2010年12月09日 09:24     点击数:

发表于: 2010-12-09 09:24  点击:2359

按照“重心下移、分类指导”的原则,法学院学术委员会、教学委员会根据《3868la银河总站教师申报教授职务的学术业绩原则要求》《各学部教师申报教授职务的学术业绩条件》《各学部教师申报教授职务的学术业绩条件(2010年-2011年过渡条件)》《3868la银河总站教师申报副教授职务的学术业绩原则要求》《3868la银河总站教师申报副教授职务的教学业绩条件》,结合本单位的实际情况,制定了法学院申报教师各级职务的学术业绩细则,经学部学术委员会审核同意,现予以公布。

附件一:

附件二:

友情链接 LINKS

 版权所有:3868la银河总站 - 银河总站登录入口 2018 ©    联系电话:0431-85166014       地址:吉林省长春市前进大街2699号东荣大厦