您现在所在的位置: 首页 > 科研办 > 通知 > 正文
通知
关于申报2011年度国家社科基金项目的通知
发布者:     发布日期:2010年12月29日 09:42     点击数:

发表于: 2010-12-29 09:42  点击:2264

法学院各位老师:

请准备申报2011年度国家社科基金项目的教师仔细阅读通知,并将申报材料在2011年2月10日前提交到我院科研办公室。由于该项目的申报工作在寒假期间,而且个人申报及不符合填表要求的申报将不予受理,为使项目顺利申报受理,还请申报项目的老师准时提交材料以便初审、院里专家初评、社科处审查、申报书盖章录入等工作的开展。

假期联系人:谷鑫贺

联系电话:13504313231

关于申报2011年度国家社科基金项目的通知
提交部门: 提交时间:2010-12-28 15:36:09 字号:

社科字〔2010〕117号

校内各有关单位:

按照《吉林省社科规划办关于申报2011年度国家社科基金项目的通知》(吉社科规划通字[2010] 12号)要求,现将2011年度国家社科基金项目申报具体事宜通知如下:

一、指导思想

高举中国特色社会主义伟大旗帜,以邓小平理论和“三个代表”重要思想为指导,深入贯彻落实科学发展观,贯彻落实党的十七大和十七届三中、四中、五中全会精神,解放思想,实事求是,与时俱进,以重大理论和现实问题为中心,坚持基础研究和应用对策研究相结合,大力推进哲学社会科学学科体系、学术观点、科研方法创新,为党和国家工作大局服务,为推动社会主义文化大发展大繁荣服务。

申报国家社科基金项目,基础理论研究要力求具有原创性和开拓性,应用对策研究要具有针对性和可操作性,着力推出代表国家水准的哲学社会科学研究成果。

二、申报办法

1、请申报项目的教师从社科处主页()或国家社科基金规划办主页(http://www.npopss-cn.gov.cn)下载2011年国家社科基金项目申报的各种材料,包括:《2011年国家社会科学基金项目申请书》、《< 课题论证>活页》、《2011年国家社会科学基金项目申报数据代码表》等。由于上述材料均与往年有所区别,请注意下载使用新表。

2、请各单位科研秘书下载《2010年度国家社会科学基金项目申报系统》,汇总本单位项目申报数据,制作“数据表”数据。郑重提醒:请将去年的申报系统删除,下载使用新的系统。

3、各单位要高度重视申报工作,积极动员符合条件的教师和承担基本科研业务费各类项目的负责人参与申报。申报时间时值假期,请各单位参照我处申报时间提前做好工作计划安排。

4、按照国家社科规划办的要求,本年度国家社科基金项目申报首次实行限额申报。请各单位学术委员会对本单位所有申报材料进行初评,要严控重复性选题,择优排序后上报社科处。个人申报不予受理。

5、各单位申报教师要详细阅读通知要求和填表说明,认真填写相关内容。科研秘书须提前将本单位填写完成的《国家社会科学基金项目申请书》及《< 课题论证>活页》一式1份送社会科学处审核,加盖公章后再复印。

6、各单位要确保做好申报数据录入、打印报表和《申请书》汇总报送等工作。数据录入须采用《国家社科基金项目申报管理信息系统》(2010年版),不录入“参加者”、“推荐人”、“课题设计论证”3项内容。

7、《国家社会科学基金项目申请书》及《< 课题论证>活页》一式7份(其中1份原件,6份复印件),连同申报书、“系统表”数据(即xmsbsj.dbf文件)电子版由各单位科研秘书一起报送社科处。个人申报及不符合填表要求的申报将不予受理。

三、申报注意事项

1、课题申请人须符合以下条件:重点项目和一般项目申请人须具有副高级(或相当于副高级)以上专业技术职务;青年项目申请人(包括课题组成员)年龄不得超过39周岁(1972年3月10日后出生),不具备副高级以上专业技术职务的,须由两名具有正高级专业技术职务的同行专家推荐;申请人必须从事实际研究工作并真正承担和负责组织项目的实施;课题参加者或推荐人须征得本人同意,否则视为违规申报。

2、课题申报范围涉及23个学科,均须按照《国家社科基金项目申报数据代码表》填写申请书。跨学科课题要以“尽量靠近”原则选择为主的学科申报。

3、《课题指南》条目一般只规定研究范围、研究方向和研究重点,申请人要自行设计具体题目,没有明确的研究对象或问题指向的申请一般不予受理。只要符合《课题指南》的指导思想和基本要求,23个学科均可申报自选课题。申报自选课题与按《课题指南》申报的选题在评审程序、评审标准、立项指标、资助强度等方面同样对待。

4、申报课题的平均资助额度为:重点项目20—25万元,一般项目12—15万元,青年项目10—12万元。申请人应根据需要提出适当的资助经费,并按照《国家社科基金项目经费管理办法》编制合理的经费预算。

5、国家社科基金项目的完成时限,基础理论研究一般为二至三年,也可根据研究工作的实际需要适当延长;应用对策研究要根据研究问题的时效性确定。

6、申报课题的负责人同年度只能申报一个项目。在研国家社科基金和国家自然科学基金各类项目(以结项证书标注日期为准)负责人不能申报新项目。申报国家社科基金项目的负责人同年度不能申报国家自然科学基金或其他国家科技计划项目,其课题组成员也不能作为负责人以内容相同或相近课题申报国家自然科学基金或其他国家科技计划项目。

7、申报课题须按照《国家社科基金项目申请书》要求如实填写材料,并保证没有知识产权争议。凡弄虚作假者,一经查实取消三年申报资格;如获立项即予撤项并通报批评。

8、《活页论证》严格控制字数,严禁加页,匿名填写,按规定方式列出前期相关研究成果。请不要调整《国家社科基金项目通讯评审意见表》的内容及位置。

四、填表注意事项

1、申请者的承诺:必须由项目申请人亲笔签名。

2、申报书“经费预算”栏“专家咨询费”不能超过总预算的10%,“劳务费”也不能超过总预算的10%;“管理费”按照重点项目3000元,一般项目、青年项目2000元填写。

3、申报书“课题论证”填写内容与活页中要求不完全一致,填报时请按各自的要求填写。

4、封面“学科分类”按一级学科填写,“负责人所在单位”按一级单位填写“3868la银河总站”;数据表中“学科分类”按二级学科填写,“工作单位”按二级单位填写。

其它注意事项详见申请书内的填表说明。

五、申报时间安排

本次申报请各单位按以下时间安排进行:

2011年2月11日前申报教师填表;

2月12日—13日,各单位学术委员会初评、排序;

2月14日—16日,社科处材料审核;

2月17日—18日,申报书盖章、复印及系统录入;

2月19日—20日,社会处受理材料及系统汇总。

社科处受理时间截止2011年2月20日,逾期不再受理。

联系人:王浩友 刘坤 联系电话:85168697、85155451

E-mail:kun@jlu.edu.cn

社会科学处

2010年12月28日


附件

转发范围:校内各单位

友情链接 LINKS

 版权所有:3868la银河总站 - 银河总站登录入口 2018 ©    联系电话:0431-85166014       地址:吉林省长春市前进大街2699号东荣大厦