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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申报2017年度吉林省教育科学“十三五”规划课题的通知
发布者:     发布日期:2017年03月23日 12:15     点击数:

科研 发表于: 2017-03-23 12:15  点击:504

法学院各位老师:

    2017年度吉林省教育科学“十三五”规划课题申报工作现已开展,请我院符合申报条件的老师积极参与申报。申报指导思想、选题原则和立项种类、申报要求等请详读通知内容。

    温馨提示:

     1. 申报人填写《吉林省教育科学规划课题申请评审书》(附件2)、《课题设计论证活页》(附件3)各一式3份。申报人要严格按照《申请评审书》中的“填表说明”、“注意事项”等进行填写。

  2. 请于20174月7日下午4点前将《申请评审书》、《活页》、申报课题汇总表(附件4)及电子版报送至faxuekeyan@163.com

 

2017年03月23日 10:39  社会科学处

 

                    校社科字〔201716

校内各有关单位:

    为全面贯彻落实党的十八大及十八届三中、四中、五中、六中全会精神,充分发挥教育科研智库作用,促进我省教育事业科学发展,根据《关于吉林省教育科学“十三五”规划 2017年度课题申报工作的通知》要求,开展2017年度吉林省教育科学“十三五”规划课题申报工作,现将我校申报事宜通知如下:        

    一、指导思想

    全面贯彻落实《国家教育事业发展“十三五”规划》提出的教育目标任务,践行五大发展理念,坚持服务决策、创新理论、指导实践、引领舆论的科研职能,为推进我省教育治理体系和治理能力现代化建设服务。

    二、选题原则及立项种类

    2017年度课题申报工作,紧密围绕国家、省教育改革和发展重大理论和实践问题,突出对策研究、应用研究。申请人可参照《吉林省教育科研“十三五”规划2017年度课题指南》(附件1)确定具体的研究课题,也可根据自己的专业特长和本单位的实际自选课题研究。

    2017年度立项课题分为重点课题和一般规划课题。重点课题将从申报课题中择优评定。

    三、申报要求

    1. 课题负责人须具有副高级(含)以上专业技术职称。不具备副高级(含)以上专业技术职称的,须有两名具有正高级专业技术职称的同行专家推荐。

    2. 课题负责人必须是课题的实际主持者,在课题中担任实质性研究工作。作为课题负责人只能申报1项省教育科学规划课题,且在研究期间不得作为主要成员参与省教育科学规划其它课题研究工作;作为课题主要参研人员,只能同时参与2项省教育科学规划课题研究工作。

    3. 正在承担省级及省级以上教育科学在研项目的课题负责人不能申报。提出结题申请,但未通过验收结题的课题负责人不能申报。

    4. 要根据实际需要合理确定课题组成员,严禁挂名现象。注意避免因人员变动而影响完成课题研究任务;同时要认真设计课题研究时限和成果形式,减少立项后的调整和变更。

    5. “课题设计论证”活页供匿名评审使用,活页中不得出现申请人及成员姓名、单位名称等个人资料。

    四、申报办法及时间

    1. 申报人填写《吉林省教育科学规划课题申请评审书》(附件2)、《课题设计论证活页》(附件3)各一式3份。申报人要严格按照《申请评审书》中的“填表说明”、“注意事项”等进行填写。

    2. 请各单位科研秘书于2017411日上午11点前将本单位《申请评审书》、《活页》、申报课题汇总表(附件4)及电子版报送至社会科学处。个人申报及逾期申报不予受理。

 

     人:刘

    联系电话:85155451

    电子邮箱:kun@jlu.edu.cn

        

    附件:1. 吉林省教育科学“十三五”规划2017年度课题指南

          2. 吉林省教育科学规划课题申请评审书

          3. 课题设计论证活页

          4. 吉林省教育科学规划2017年度申报课题汇总表

          5. 吉林省教育科学规划课题管理办法(2011.08

 

                                              社会科学处

                                            2017323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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