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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申报吉林省省校共建计划专项资金2017年度哲学社会科学研究项目的通知
发布者:     发布日期:2017年04月05日 11:21     点击数:

科研 发表于: 2017-04-05 11:21  点击:518
法学院各位老师:
 
    吉林省校共建计划专项资金2017年度哲学社会科学研究项目申报工作现已开展。申报选题指南、申报要求及说明等请详读通知内容。
    温馨提示:
    请有意申报的老师在2017410日上午10点前将《吉林省省校共建计划专项资金2017年度哲学社会科学研究项目申报书》(附件1)纸版一式七份报送学院、《吉林省省校共建计划专项资金2017年度哲学社会科学研究项目汇总表》电子版发送至faxuekeyan@163.com 。由学院统一报送社科处。
 
 

校社科字〔201721

校内各有关单位:

为落实《3868la银河总站“十三五”服务吉林省地方经济社会发展行动计划》,实现哲学社会科学研究服务国家发展战略,服务地方经济社会发展,助力学校一流大学、一流学科建设,在前期省校共建重大项目选题整理的基础上,现开展省校共建计划专项资金2017年度哲学社会科学研究项目申报工作,具体要求如下。

一、选题指南

1.高句丽渤海史料发掘整理工程

2.吉林省现代服务业发展重大战略与对策研究

3.吉林省农村金融改革试验的科学决策与效果评价

4.东北亚地区合作与新一轮东北老工业基地振兴研究

5.全面依法治国重大问题研究工程

6.日本侵华档案整理与历史研究

二、申报要求及说明

1.申报人须为我校在编在岗教师,原则上应具有正高级专业技术职称。

2.课题组需有一定的前期研究基础,具备较好的科研成果积累。

3.申报人可按照选题指南原题申报 ,也可联系吉林省经济社会发展实际,以解决重大现实问题为导向,以提升本学科综合研究水平为目标,自拟题目申报。

4.项目资助经费由申请人按照项目研究实际需要提出申请,申请人应认真编制经费预算细目、合理安排年度经费预算。项目资助经费总额由学校评审后确定。项目研究实行年度报告和考核制,项目年度工作任务和考核指标完成情况将作为拨付年度研究经费的主要依据。

5. 项目研究时限一般为3年,最长不超过4年。

三、报送要求

请各单位科研秘书于2017410将本单位《吉林省省校共建计划专项资金2017年度哲学社会科学研究项目申报书》(附件1)一式七份、《吉林省省校共建计划专项资金2017年度哲学社会科学研究项目汇总表》(附件2)及电子版统一报送至鼎新楼c区教师办事大厅4号社会科学处窗口。逾期申报及个人申报不予受理。

 

人:马    

联系电话:85155451

电子邮箱:hma@jlu.edu.cn

 

附件:

1. 吉林省省校共建计划专项资金2017年度哲学社会科学研究项目申报书

2. 吉林省省校共建计划专项资金2017年度哲学社会科学研究项目汇总表

       

 

社会科学处

               201741



相关图片:


 
附件: 1.吉林省省校共建计划专项资金2017年度哲学社会科学研究项目申报书.doc
2.吉林省省校共建计划专项资金2017年度哲学社会科学研究项目汇总表.xls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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