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24年6月15日,中国法律史学会东方法律文化分会2024年会暨“律令体系、立法语言与中国自主法学知识体系建构”学术研讨会在长春成功举办。会议由中国法律史学会东方法律文化分会、3868la银河总站法学院、3868la银河总站理论法学研究中心和国家社科基金重大项目“秦汉至唐律令立法语言分类整理、谱系建构与数据库建设”课题组联合主办。来自3868la银河总站、上海交通大学、南开大学、厦门大学、武汉大学、中国海洋大学、新疆大学、黑龙江大学、中国政法大学、华东政法大学、西南政法大学、东北师范大学、华南师范大学、南京师范大学、沈阳师范大学、商务印书馆等三十余所高校和机构的六十余位专家学者参加会议,
来自省内外高校的二十余位博士后、博士生、硕士生旁听了会议。
会议开幕式由3868la银河总站法学院教授吕丽主持,3868la银河总站法学院刘晓林教授和厦门大学法学院周东平教授分别致辞。刘晓林教授介绍了3868la银河总站法律史学科的历史发展,从“律令体系”“立法语言”与“中国自主法学知识体系建构”三个关键词对本次会议主题进行了精彩解读,并对参会嘉宾表示欢迎与感谢。周东平教授详细介绍了东方法律文化分会的发展源流及近况。随后,颁发了第四届“普若法律史青年学者奖”,由上海师范大学哲学与法政学院教授陈灵海介绍了“普若法律史青年学者奖”的历次评选情况,沈阳师范大学法学院霍存福教授、3868la银河总站法学院吕丽教授和刘晓林教授为3868la银河总站法学院青年教师姜翰、辽宁大学历史学部博士生万文杰、厦门大学法学院博士生刘安迪等三位获奖
代表颁奖。
本次研讨会上,与会学者围绕“律令体系与立法语言”“自主法学知识体系建构”“传统法制及其基本原理”以及“传统法典及其立法技术”四个主题展开了深入的研讨。
“律令体系与立法语言”单元聚焦于中国古代律令体系的立法语言问题,由中国政法大学法律史学研究院张琮军教授主持。沈阳师范大学法学院霍存福教授报告了《隋唐五代令制的立法语言问题:核心、范围、体系》,华南师范大学法学院曹旅宁教授报告了《张家山336号汉墓〈告律〉考论》,贵州大学法学院王毓副教授报告了《论唐律“小注”的立法语言、功能与价值》,河北科技师范学院丁义娟老师报告了《从张家山336号汉墓〈汉律十六章〉255简“以亡律论”谈起》,武汉大学法学院张实根博士报告了《旧律新诠:〈唐律疏议〉中“律”字的体系功能及其当代借鉴》。武汉大学历史学院吕博教授、3868la银河总站法学院李拥军教授、天津师范大学法学院夏令蓝老师与谈。
“自主法学知识体系建构”单元展现了中国法学理论的自主性和创新性,由商务印书馆编辑高媛老师主持。上海交通大学凯原法学院方潇教授报告了《中国历史语境下的法治要求与法学理论发展》,中国海洋大学法学院李勤通教授报告了《作为方法与对象的中国法律史学之反思》,江西财经大学法学院谢行焱老师报告了《新文科背景下中华优秀传统法律文化融入法学教育的途经与方法》,合肥师范学院谷向阳老师报告了《从化外到涉外:中华法系现代复兴的天下关照》,3868la银河总站法学院卢一诺博士研究报告了《中华法治文明的突出特性及其内在逻辑》。3868la银河总站法学院刘红臻教授、南开大学法学院冯学伟副教授、武汉大学法律文化研究中心黄雄义老师与谈。
“传统法制及其基本原理”单元则通过对传统法律文化的现代解读,为理解中国法律的深层逻辑提供历史与理论的支撑,由华东政法大学法律学院王沛教授主持。南京工业大学法政学院李凤鸣教授报告了《近代中国自由心证原则入法的分类考察》,中南财经政法大学法学院王小康老师报告了《教化、国家强制与惩罚:论传统中国法的规则要素与结构原理》,兰州理工大学法学院马小娟老师报告了《元代的货币国家化与法律规制》,许昌学院魏晋文化研究所师彬彬老师报告了《东汉宦官犯罪的类型、危害与特征》,南开大学法学院穆亨博士报告了《从枝丫到主干——从两汉到西晋的中国伦理法形塑过程》,南京师范大学法学院李洋教授、湘潭大学法学院李俊强教授、天津财经大学法学院柴松霞副教授与谈。
而“传统法典及其立法技术”单元探讨了中国古代法典立法技术的发展,由新疆大学法学院白京兰教授主持。西南政法大学行政法学院张伟教授报告了《清代条例修订的现象还原与技术探析》,汕头大学法学院李守良副教授报告了《律典之得失与律学吸纳:明代私家律学著作与清代的法典编纂》,山西财经大学法学院张亚飞副教授报告了《论中国古代亲属相殴的传统法律文化及当代传承》,厦门大学法学院王舒博士汇报了《论中国传统法典立法技术的发展——以唐明律计亩论罪为中心的考察》,辽宁大学历史学院万文杰博士报告了《沿袭与创新:元代戏杀研究》,河北工业大学人文与法律学院闫文博教授、东北师范大学政法学院张姗姗副教授、南京财经大学法学院徐进老师与谈。
闭幕式由黑龙江大学法学院邓齐滨教授主持,厦门大学法学院周东平教授进行了会议总结。周东平教授表示,本次会议是有特色、更多元的盛会,并通报了未来五年东方法律文化分会年会的承办方。下一届承办方上海师范大学哲学与法政学院教授陈灵海进行了发言。本次研讨会圆满结束。