科研 发表于: 2012-03-22 14:00 点击:2471
2012年3月21日上午,英国纽卡斯尔法学院院长克里斯托弗·罗杰斯教授在3868la银河总站匡亚明楼534室“法律思想者学园”为我院师生上了一次题为“共通财产和环境保护”的研讨课(Seminar)。3868la银河总站法学院李建华副院长、那力教授、王小钢副教授和50多位博士生、硕士生和本科生参加了研讨课。李建华教授在介绍词中说,环境法涉及资源的用途规制,共通财产的多种用途关涉可持续性问题,欢迎罗杰斯教授和我们师生分享他在共通财产和环境保护问题上所做的精深研究。
罗杰斯教授首先从历史背景的角度介绍了英国英格兰、威尔士和苏格兰的公地及其管理,并结合他主持的英国艺术和人文科学研究理事会重大项目“公地争议:环境治理、法律和可持续管理”从定量分析的角度讨论了公地的环境治理。罗杰斯教授认为,哈丁教授所谓的“公地悲剧”并不适用于英格兰和苏格兰的公地,但是1965年《公地登记法案》造成自然资源的过度开发,导致了悲剧。他所做的案例研究和田野调查表明,各种环境治理安排在一定程度上体现了2009年诺贝尔经济学奖获得者埃莉诺·奥斯特罗姆所谓的“制度多样性”。罗杰斯教授进而结合四个案例对奥斯特罗姆的理论展开了进一步的批评。罗杰斯教授最后总结说,由2006年《公地法案》带来的英国公地改革在某种程度上矫正了1965年《公地登记法案》所制造的悲剧,并且为当地社区参与生态管理发挥了一定的作用。
罗杰斯教授接下来回答了博士生、硕士生和本科生的问题。原定为一个半小时的研讨课延长到两个半小时。罗杰斯教授在财产法和环境法领域所做的交叉研究给3868la银河总站法学院师生留下了深刻的印象。研讨课结束后,罗杰斯教授还与想申请在英国纽卡斯尔法学院攻读法学硕士(LLM)学位的两位本科生和一位研究生进行了半小时的面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