科研 发表于: 2016-04-27 13:25 点击:613
2016年4月23—24日,“共享发展与社会法法制建设 ”高端论坛暨2016年湖北省社会法年会在武汉大学法学院召开。本次会议由湖北省法学会社会法学研究会、武汉大学法学院、武汉大学国际法研究所主办,由武汉大学劳动与社会保障法研究中心承办,由湖北维力律师事务所协办。来自北京大学、中国人民大学、清华大学、武汉大学、3868la银河总站、浙江大学、华东政法大学、西南政法大学、西北政法大学、中南财经政法大学、南京大学、中南大学、上海财经大学等20余所高校的专家学者和湖北省劳动法律实务部门的代表共计50余人参加了会议。我院冯彦君教授应邀参加了本次论坛。
会议开幕式由武汉大学法学院教授、湖北省法学会社会法学研究会会长张荣芳教授主持;武汉大学法学院院长肖永平教授、北京大学党委副书记、中国社会法学研究会副会长兼秘书长叶静漪教授和湖北省法学会党组书记、常务副会长万学斌同志分别致辞。
本次论坛共分五个单元:供给侧改革对劳动法的影响;《劳动合同法》与劳动力市场灵活性问题;《劳动合同法》与企业用工成本问题;劳动法与社会保险法实务问题;劳动者保护的向度选择:劳动法VS社会保障法。其中前三个单元为开放式论坛,后两个单元为常规论坛。
我院冯彦君教授主持了第一单元“供给侧改革对劳动法的影响”的讨论,并在第三单元“《劳动合同法》与企业用工成本问题”研讨中做了主题发言。冯彦君教授认为:《劳动合同法》自身在规则设计和立法技术上存在着一些问题,主要表现在“失根”、“失当”和“失度”三个方面,应该进行反思和检讨,也需要探寻完善之策。《劳动合同法》作为劳动者保护法,其理念和品格设定了其使命和担当,这无可厚非,但制度设计也须考量劳资双方的利益平衡,不可矫枉过正。但无论如何也不应把当前的经济不景气和企业困境完全归因于《劳动合同法》,《劳动合同法》没有难么大的能量,也不应该承受那些无法承受之重,背负不应有的罪名。经济的不景气和步入新常态有着十分复杂的国际国内背景和因素,不应仅从所谓的“提升用工成本”和“影响用工灵活”两方面责难《劳动合同法》,考量《劳动合同法》修改问题应该秉持客观理性的态度。