发表于: 2007-08-12 08:46 点击:3013
1、本学期教学安排
8月13日至9月21日为第二个短学期,共计6周。前三周即8月13日至8月31日为法律思维训练教学环节,后三周即9月3日至9月21日开始进入短学期专业课授课阶段。9月21日短学期结束。
9月24、25、26日不休息,9月24日正式进入秋季学期授课阶段。
2008年1月14日至18日复习考试,1月21日放假。
2、法律思维训练环节教学安排
第一、8月13日至8月31日(周六、周日休息)每天上午8:30分,在第三教学楼8阶,由法学院教授进行学术和理论前沿的专题讲座。
第二、8月13日至8月31日为学生撰写学年论文时间。通过撰写学年论文的方式,使学生能够掌握撰写专业论文的基本知识和基本规范,提高学生的专业写作能力。
教学办公室
2007年8月10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