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05级学生2008—2009学年第一学期部分专业选修课因选课人数不足取消开课,专业选修课学分不足的学生,在退、补选时改选其它专业选修课,望同学周知。 以下专业选修课取消开课:中国宪政史、比较宪法文化、医事法、仲裁法、罗马私法、比较民事诉讼法、外国民法、破产法实务、生态保护法、污染防治法。 教学办公室 2008年8月7日
上一篇:法学院2005级学生撰写毕业论文有关要求 下一篇:法学院2006级学生撰写学年论文有关要求
友情链接 LINKS
版权所有:3868la银河总站 - 银河总站登录入口 2018 © 联系电话:0431-85166014 地址:吉林省长春市前进大街2699号东荣大厦