您现在所在的位置: 首页 > 人才培养 > 本科生教育 > 通知公告 > 正文
通知公告
转发《关于申报2009年度3868la银河总站“大学生创新性实验计划”项目的通知》
发布者:     发布日期:2009年04月08日 14:26     点击数:

发表于: 2009-04-08 14:26  点击:2257

  根据教育部“大学生创新性实验计划”项目的立项要求和《3868la银河总站大学生创新性实验计划实施办法》的有关规定,学校将于近期开展2009年度3868la银河总站“大学生创新性实验计划”项目的申报立项工作。具体要求如下:
  一、申请人要求
  1. 3868la银河总站“大学生创新性实验计划”面向全校全日制在校本科生。凡学有余力,对科学研究、发明创造或社会实践兴趣浓厚,具备从事科学研究基本素质的本科生均可参与。
  2. 申请人能够在指导教师的指导下自主完成方案设计、实验实施、数据处理和撰写报告等工作。
  3. 申请人可以是个人,也可以是团队(不超过5人),鼓励团队申报。
  4. 每个申请人只能申请一个项目。2007、2008年度“大学生创新性实验计划”在研项目参与人不得参加此次申报。
  二、项目要求
  1. 项目选题要求思路新颖、目标明确、具有创新性和探索性。
  2. 项目难易适度,可操作性强,具备完成条件。
  3. 鼓励学科交叉融合的项目,学生可跨学科、跨学院联合申报。
  4. 项目完成时间一般为1至2年,最长不超过3年。
  三、申报时间及评审安排
  1. 3月6日至4月30日申请人选择指导教师,准备选题,进行项目论证并下载填写《3868la银河总站大学生创新性实验计划项目申请书》(见附件1)。
  2. 5月4日至5月8日学院“工作组”组织专家组对学生申报项目进行初评,确定推荐参评校级项目。学院推荐参评校级项目的数额原则上应控制在该学院本科学生总数的3%以内,跨学院申报的项目不受数额限制。
  3. 学院将拟推荐参评校级项目的《申请书》一式三份及《汇总表》(见附件2)于5月13日前报送教务处实习与实验教学科(行政楼311室),同时报送电子文档。
  4. 5月18日至5月22日学校“领导小组”组织专家组进行立项评审。
  附件:1. 3868la银河总站大学生创新性实验计划项目申请书
     2. 2009年度3868la银河总站大学生创新性实验计划项目申报汇总表

       3868la银河总站“大学生创新性实验计划”领导小组                       
                          二○○九年三月六日

友情链接 LINKS

 版权所有:3868la银河总站 - 银河总站登录入口 2018 ©    联系电话:0431-85166014       地址:吉林省长春市前进大街2699号东荣大厦