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通知公告
关于开展教师业绩信息填报工作的通知
发布者:     发布日期:2014年06月18日 11:15     点击数:

教务办 发表于: 2014-06-18 11:15  点击:921

  根据工作需要,学校决定开展教师业绩信息填报工作。为了做好此项工作,现将有关事宜通知如下。
  一、填报对象
  1.我校全体在编教师。
  2.两院院士、资深教授及已填报匡亚明/唐敖庆特聘教授、讲座教授考核表的人员不参加本次填报工作。
  3.兼职教授、客座教授、讲座教授、流动编教授以及截至到2013年12月31日来校不满一年的教师不参加本次填报工作。
  二、填报内容
  填报内容为近五年(2009年1月1日至2013年12月31日)的教学、科研等方面的工作业绩。对于截止2013年12月31日来校时间未满五年的教师,填报内容时间起点从来校工作时间算起。
  三、填报程序及日程安排
  1.2014年6月18日(星期三)-6月27日(星期五)
  各中层单位组织本单位教师填报相关材料,并认真审核。
  2014年6月27日(星期五)下午下班前将本单位教师填写完毕的《3868la银河总站教师业绩信息报表(自然科学类)》(附件1)或《3868la银河总站教师业绩信息报表(哲学社会科学类)》(附件2),以及中层单位统一填写的《3868la银河总站教师业绩信息填报汇总表》(附件3)的纸质版一式一份,报学校人力资源与社会保障处师资管理科。同时通过电子邮箱传送以上报送材料的电子版本。
  2.2014年6月30日(星期一)以后
  学校对各单位报送的业绩信息材料进行综合分析,并通过适当的方式在学校公布。
  四、其他
  1.为保证填报工作顺利进行,要求各单位高度重视,精心组织,严格按照填报对象、填报内容、时间安排和有关规定开展工作。
  2.各单位对本单位教师填报的内容要严格审查,认真核对原件,对弄虚作假、填报不实者,一经查实,将追究填报单位和相关人员的责任。
  3.各单位在填报工作中如有疑问,请及时与人力资源与社会保障处师资管理科联系。


  联 系 人:郭广建   李   艳   周  鑫
  联系电话:85167425
  电子信箱:tso2@jlu.edu.cn
  办公地点:南区行政楼820室

 



                      人力资源与社会保障处

                        2014年6月18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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