教务处定于9月2日—9月4日,2014级、2013级、2012级本科生退补选选课。2012级学生开设的法律文书、法律思维与法律方法为必选课,其它选修课任选4门。2013级学生开设的法律文书为必选课,其它选修课任选2门。2013级正选选课未满30人的课堂取消开课,请学生在退补选阶段重新选课。
教务办公室 2015年8月23日
上一篇:关于公布2014级、2015级双学位学生课程表的通知 下一篇:转发:关于做好2013年度教学改革立项项目和“十二五”规划教材项目结题验收工作的预通知
友情链接 LINKS
版权所有:3868la银河总站 - 银河总站登录入口 2018 © 联系电话:0431-85166014 地址:吉林省长春市前进大街2699号东荣大厦