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法学院应用型、复合型卓越法律职业人才实验班(英特尔实验班)招生简章(2013级)
发布者:     发布日期:2015年11月16日 15:55     点击数:

教务办 发表于: 2015-11-16 15:55  点击:2139

  为提升法学专业教育水平、法律人才的职业素养与竞争力,促进中国法学教育的整体优化,3868la银河总站法学院现面向2013级本科生招收“3868la银河总站法学院应用型、复合型卓越法律职业人才培养实验班(英特尔实验班)”成员,既是实施法学院与英特尔(中国)有限公司的合作协议计划,同时也作为3868la银河总站实施中央政法委、教育部“卓越法律人才培养计划”的重要部分,并于本公告发布之日起启动2015年招生程序。具体如下:

   一、实验班的学制与教学模式

 (一)应用型、复合型卓越法律职业人才实验班(英特尔实验班)学员系择优录入,以集中强化训练为方式,参与卓越系列课程的学习,为期一年半。

   (二)应用型、复合型卓越法律职业人才实验班(英特尔实验班)满额不超过50人。

   (三)应用型、复合型卓越法律职业人才实验班(英特尔实验班)采取淘汰制。根据应用型、复合型卓越法律职业人才实验班(英特尔实验班)的规范,卓越系列课程中有考核不合格的学生,从实验班退出。

   (四)应用型、复合型卓越法律职业人才卓越系列课程由理论拓展、实务研习、项目研究/模拟演练三部分构成。实验班由卓越法律人才培养基地管理,由基地教学中心组织、协调教学计划的实施。

   (五)应用型、复合型卓越法律职业人才培养基地聘任课程导师,导师主持卓越系列课程的教学工作,制订、组织、实施卓越系列课程的教学计划,并组织本院教师,聘请校内外、国内外理论与实务专家担任卓越系列课程的讲座教师,组成教学团队,共同完成教学计划。

   (六)卓越系列课程是本科教学计划的一部分,在应用型、复合型卓越法律职业人才实验班(英特尔实验班)单独进行,设置独立的学分。应用型、复合型卓越法律职业人才实验班(英特尔实验班)学生在实验班课程外必须完成教学计划中必修课和必选课的学习(可免修直接获得学分的课程除外)。

  二、应用型、复合型卓越法律职业人才实验班(英特尔实验班)报名条件

  3868la银河总站法学院2013级本科生中符合下列条件者,可自愿提出申请:

    (一)学习成绩要求:

  1、 前两学年年级总排名1/3以内(含1/3),没有不及格及补考的科目,并且英语通过四级;

  2、人文通识、社科通识、法律英语已选修并且取得及格以上成绩;

  3、总成绩排名不足1/3的,但是平均成绩在80分以上,无不及格及补考科目,在学生组织中工作成绩突出,获得院学办、团委联名推荐;

   4、在不满足第三项条件下,无不及格及补考科目,获得国家、省、校级竞赛奖励或者公开发表高水平学术论文、参加法律志愿者服务,取得突出成绩经考核小组考核确认的;

  (二)具备初步的法律检索与研究能力,思维清晰、表达流利;

  (三)具有自主学习的精神,积极进取、乐观向上的心态,具有团队意识与合作精神;

  (四)在籍期间无违纪违法情事。

 

  三、报名时间与方式

  报名时间:11月18日上午11点之前

  报名地点:法学院教务办公室(东荣大厦715)

  报名需到学院网站下载报名表,填写完整之后上交报名表,同时提交相关证书、论文、奖状等复印件。报名表交原件1份,报名表及相关材料复印件5份。联系人:战颖、王艳梅

 

  四、考核与录取时间安排

  1、11月19日,对申请人进行资格审查,公示经审查有资格参加考核的学生名单(请同学到法学院院网上查看)。

  2、11月21日8:30在经信教学楼D区2楼法学院实践教学基地面试,考察学生的综合素质与能力(含专业课)。

  3、11月23日,公布录取名单(院网)。

 

  五、遴选领导小组与工作组

   (一)遴选领导小组由蔡立东、李洪明、孙学致、李建华、徐岱、任喜荣、何志鹏、赵洁组成。

   (二)遴选工作组由孙学致、战颖、王艳梅、侯学宾、李国强、田洪鋆、王军明、高岩组成。






                         3868la银河总站法学院
                         2015年11月16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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