您现在所在的位置: 首页 > 人才培养 > 本科生教育 > 通知公告 > 正文
通知公告
2014级本科生撰写学年论文有关要求
发布者:     发布日期:2017年03月22日 14:37     点击数:

教务办 发表于: 2017-03-22 14:37  点击:1742

  为了提倡学生进行创新性学习与研究,理论联系实际,真正提高专业素质及科研能力。按照培养方案的要求,本学期2014级学生撰写学年论文。具体要求如下:

  一、学年论文时间安排

  2017年3月27日至4月7日为学生撰写学年论文时间。学生请4月12日之前将学年论文初稿和定稿交给指导教师。指导教师请4月17日之前将学年论文初稿及修改意见,学年论文定稿及学年论文评语交到教务办公室。

  二、学年论文要求

  学年论文要求5000字以上。对抄袭、拷贝他人成果的学生,要严格按学校规定对其学年论文按不及格处理,并视情节给予必要的纪律处分。

  三、学年论文格式 

  1、学年论文一律装订为竖开本(上方装订),学年论文评语装订在定稿第一页,学年论文初稿、定稿用A4复印纸打印并分别装订。

  2、格式: 见附件《法学院本科生论文撰写具体要求》



                      教务办公室                                                          2017年3月22日

 

友情链接 LINKS

 版权所有:3868la银河总站 - 银河总站登录入口 2018 ©    联系电话:0431-85166014       地址:吉林省长春市前进大街2699号东荣大厦