研办 发表于: 2012-05-10 16:29 点击:2170
各研究生培养单位及相关研究生同学:
为落实3868la银河总站研究生院与格力地产签署的《格力地产与3868la银河总站研究生院校企合作框架协议》(以下简称“《协议》”)精神,进一步推动格力地产“3868la银河总站研究生社会实践基地”工作,结合3868la银河总站研究生的专业设置和格力地产实际需求,现面向校内广大研究生招聘赴珠海格力房产有限公司进行岗位实习,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待遇条件
实习期为1-3个月(暂定为6—8月),3868la银河总站研究生院对对参加社会实践的研究生的往返路费给予一次性适当补助。
根据《协议》格力地产将接收优秀研究生到公司实习,并为实习期间内的研究生发放实习补助,标准拟为:硕士研究生1300元人民币/月,博士研究生1850元人民币/月,并免费提供工作、餐饮、住宿等条件;义务对实习生进行安全教育;最终负责为实习生提供社会实践鉴定意见。实习研究生毕业后,根据双方意向,择优签订就业协议。
二、报名方式:
详细填写《3868la银河总站格力地产社会实践报名表》(见附件一),将电子版发送至 yjssjjd@126.com,邮件题目请标明“××学院××申报格力实践”,并用A4纸打印一式三份于面试时递交。
三、报名时间:2012年5月23日截止。
四、报名条件及要求:
1、全日制非在职二年级及以上硕士研究生和博士研究生;
2、具有较高的综合素质及较优的专业素养;
3、有强烈的责任意识、团队协作意识、集体荣誉意识和风险意识;
4、有充足时间全职实习;
5、沟通能力强,执行力强,善于创新,乐观向上,吃苦耐劳;
6、专业要求见附件二;
五、考核评价
1.研究生管理处负责对报名合格者进行初试(具体时间地点另行通知),确定初试合格人选,报由格力地产确定人选。
2.在实习期间,3868la银河总站研究生院与珠海格力房产有限公司共同负责对参加社会实践锻炼研究生进行管理,对参加社会实践锻炼的研究生进行岗前培训和总结表彰。
3.参加此次实践的同学可自行购买人身保险。
4.实习期结束后,参加社会实践锻炼的研究生需要为社会实践锻炼单位提出一项发展建议,或撰写一篇关于格力地产发展问题的调研报告;同时,向研究生管理处提交一篇社会实践锻炼工作总结。
联系人:马老师 联系电话:85166341
研究生管理处
二〇一二年五月十日
附件: