发表于: 2006-04-26 20:00 点击:3427
法学院2006年博士研究生复试须知
各位考生:
为使本年度博士研究生复试工作顺利进行,使参加复试的考生更好地了解法学院有关复试工作安排,现将有关事宜说明如下:
一、复试时间、地点
时 间 |
地 点 |
内 容 |
负责人 |
4月28日
8:30-16:00 |
法学院模拟法庭 |
资格审查 |
于莹
赵洁
孟庆红 |
4月26----28日 |
前卫校区医院 |
体 检 |
|
4月29日
8:30—9:30
10:30—18:00 |
逸夫教学楼101
东荣大厦三楼法律思想者学园 |
法学理论专业(外语专业文献译评)
法学理论专业(综合面试) |
|
4月29日
8:30—11:00
13:30—17:00 |
逸夫教学楼506
东荣大厦708会议室 |
刑法学专业(笔试)
刑法学专业(综合面试) |
|
4月29日
8:30—11:30
1:30—16:30 |
东荣大厦706会议室 |
民商法学专业(综合面试) |
|
4月30日
8:30—11:00 |
法学院模拟法庭 |
民商法学专业(笔试) |
|
二、资格审查
凡参加复试的考生,必须经过资格审查,考生报到接受审查时须提供以下材料:
1、初试准考证原件及复印件一份;
2、本人身份证(军人凭军官证)原件及复印件各一份(过期、临时证件无效,如正处在换发二代身份证期间或身份证丢失,须提供户口所在地派出所及户籍科出具的相关证明。);
3、往届考生提供毕业证书、学位证原件及复印件,应届硕士毕业生提交本人学生证原件及复印件一份;
4、一张一寸近期免冠照片。
三、体检
凡参加复试的考生必须参加体检,体检不合格的考生将不予录取。
1、体检前要求空腹;
2、到校医院领取体检表,粘贴一张一寸或小二寸彩色照片,交纳体检费;
3、体检时间:4月26-28日,上午8:30—11:30,下午1:30—4:00;
4、体检地点:3868la银河总站南校区前卫医院。
四、复试内容及方式
复试采取笔试加口试的形式,成绩总分为100分;各专业可根据实际情况自行决定是否进行外语复试,如进行外语复试,成绩计入复试总成绩。
(一)专业课测试包括对本专业的认识、专业知识、操作技能、本学科的最新动态以及运用专业知识解决问题的能力。
(二)综合素质和能力面试主要考核考生的思想政治品德、语言表达能力、应变能力及综合思维等是否具有博士生培养的潜能和综合素质。
3868la银河总站法学院研究生办公室
2006年4月25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