发表于: 2006-05-15 07:44 点击:3758
一、就业派遣计划相关安排
1、已签约的法律硕士毕业生,将就业协议书中学校留存联送交到就业管理科。(体育馆一楼)。
2、未签约的法律硕士毕业生,于5月22日上午,到法律硕士教育中心(模拟法庭415)填写《申请档案留校协议》、《待就业登记表》或《灵活就业登记表》,否则户口和档案派回生源地。《档案留校协议书》必须由本人填写,别人不得代签,务必在规定时间内填表,逾期不再办理。
3、学校在上报就业计划前将与毕业生核对两次方案,时间为5月10日和5月25日。如本人不亲自核对,在派遣过程中出现差错将由本人承担一切后果。
4、请各位法律硕士同学于5月22日上午,到法律硕士教育中心核对就业派遣计划表。
二、学位论文答辩有关安排
1、程博、郭连峰、贺玉珍、卢颖玲、杨旭斌五位同学如在5月18日之前还未能缴清学费,则需在5月19日上午到法律硕士教育中心办理延期答辩手续。
2、参加答辩的同学于5月22日上午:(1)提交照片粘贴单。照片粘贴单中的相关信息为制作学位证书用。(2)核对答辩材料。该材料为存档用,必须本人核对,否则后果自负。(3)缴纳派遣费50元。(委培除外)。
3、答辩通过后,请各位同学将论文提交到网上,(登陆校内办公—研究生教育—学位办管理信息—3868la银河总站硕士学位论文提交系统),提交论文密码为本人学生证号的后三位,如本人不提交论文,学位办将不予发放学位证书。
法学院法律硕士教育中心
2006年5月15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