发表于: 2006-06-09 16:42 点击:6482
1、法学院按照报考时你所留的个人通讯地址,将《2006年硕士研究生合同书》(定向、委培、自筹)及财务处下发的《3868la银河总站2006年研究生入学交费须知》邮寄给你。请务必将签好的合同书于6月20日前返回到我院,我院收到合同书后方可发放录取通知书。
2、报考法学硕士(公费生除外)的3868la银河总站法学院应届毕业生于6月15日到法学院学生工作办公室领取;
3、报考法学硕士(公费生除外)的3868la银河总站经济信息学院应届毕业生于6月15日到经信学院学生工作办公室领取;
4、报考法学硕士(公费生除外)的3868la银河总站应届毕业生于6月15日到法学院研究生工作办公室领取(东荣大厦716);
5、具体名单请到研究生教育(最新消息)中查找。
邮寄地址:吉林省长春市前进大街2699号 法学院研究生办公室
邮政编码:130012
收信人:法学硕士——赵洁收;法律硕士——吕欣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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法学硕士:0431-5166105;法律硕士:0431-5168219