发表于: 2006-09-14 08:32 点击:2683
关于2006年下半年同等学力申请硕士学位论文答辩的通知
一、审查截止时间10月10日。
二、须提交的材料:
1、 参加全国统一考试合格证(法学、外语)原件与复印件;
2、 在读期间的科研成果(要求所发表的文章是与所申请学位的专业相关且省级以上、有正式刊号、公开发行的期刊)原件与复印件。
3、 近期一寸免冠彩色照片一张。
4、 各科试卷。
5、 按学校要求装订好的论文十一本。
6、 答辩费5000元。
三、要求按规定时间进行资格审查,逾期不办理后果自负。
3868la银河总站法学院研究生办公室
2006年9月14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