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通知公告
关于2006年下半年同等学力申请硕士学位论文答辩的通知
发布者:     发布日期:2006年09月14日 08:32     点击数:

发表于: 2006-09-14 08:32  点击:2683

关于2006年下半年同等学力申请硕士学位论文答辩的通知

一、审查截止时间1010日。

二、须提交的材料:

1、 参加全国统一考试合格证(法学、外语)原件与复印件;

2、 在读期间的科研成果(要求所发表的文章是与所申请学位的专业相关且省级以上、有正式刊号、公开发行的期刊)原件与复印件。

3、 近期一寸免冠彩色照片一张。

4、 各科试卷。

5、 按学校要求装订好的论文十一本。

6、 答辩费5000元。

三、要求按规定时间进行资格审查,逾期不办理后果自负。

3868la银河总站法学院研究生办公室

2006914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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