您现在所在的位置: 首页 > 人才培养 > 研究生教育 > 通知公告 > 正文
通知公告
华中师范大学2008年公开招考辅导员启事
发布者:     发布日期:2007年12月11日 08:48     点击数:

发表于: 2007-12-11 08:48  点击:1202

  有意者请于12月14日16:30前将简历交至就业指导中心市场科郭老师处。

  为了进一步优化我校辅导员队伍结构,提高辅导员队伍的素质和工作水平,我校决定面向社会公开招考15名大学生思想政治教育辅导员,现将有关事宜公告如下:

  一、报考条件

  (一)部属重点院校优秀的硕士或博士毕业研究生,原则上为应届毕业生;且第一学历为部属院校或“211”工程院校全日制普通本科;中共正式党员;未婚;硕士毕业研究生年龄原则上不超过27周岁,博士毕业研究生年龄、婚否可适度放宽。

  (二)品行端正、身心健康,表现良好,工作务实。

  (三)学习成绩优秀,通过全国大学英语六级考试,或者全国大学英语六级考试成绩达到425分以上,有一定的科研能力。

  (四)热爱大学生思想政治教育工作,有担任过学生干部或从事学生工作的经历两年以上,愿意在相对较长的时间内(至少四年)专门从事学生思想政治教育工作,且至少两年入住学生宿舍。

  (五)具备本岗位所需的知识与技能,包括:了解有关大学生思想政治教育的方针、政策与法规;熟悉思想政治教育、教育学、心理学、管理学等方面的知识;有较强的口头和文字表达能力、组织协调能力、信息处理能力和计算机操作水平;有一定的文体特长。

  (六)同等条件下,博士毕业研究生优先录用。

  二、报名

  (一)方式:报考考生统一在华中师范大学学工部或人事处报名,可现场报名(武汉考生),也可信件报名(外地考生)。

  (二)报名所需要提交的材料:

  1、华中师范大学大学生思想政治教育辅导员报名表;

  2、考生的毕业研究生就业推荐表;

  3、考生所在单位党委或党总支的推荐意见(加盖公章有效);

  4、考生的身份证复印件1份;近期免冠彩色2寸登记照2张(背面请注明学校和姓名);本科毕业证、学位证复印件1份;所获各种奖励、通过的资格考试证书,以及各种相关证明材料,等等。

  (三)报名截至时间:2007年12月21日(外地考生以邮戳时间为准)

  (四)报名联系方式:

  1、通讯方式:华中师范大学学生工作部思教办 邮编:430079

  联系人:闫丽莉 辜庆 联系电话:027-67868028

  E-mail: sjb8028@mail.ccnu.edu.cn

  2、通讯方式:华中师范大学人事处221室 邮编:430079

  联系人:张春江 联系电话:027-67868053 

  (五)特别说明:报名者需提供上述要求的完整的报名材料以备资格审查,材料一经收取,不再退回;凡材料有弄虚作假者,一经查出立即取消其资格,并将有关情况报考生所在单位。

  三、考核

  辅导员招聘工作在学校领导下,采取统一组织初试和复试,择优录用的办法选拔。

  (一)初试,分为笔试和面试。

  1、笔试:科目为《行政能力综合测试》,考试不指定参考书,可参考当年的国家公务员考试;
笔试时间:2008年1月5日;

  领取笔试准考证时间和地点:2008年1月4日在华中师范大学思教办领取。

  2、面试:根据笔试成绩,确定面试的入围名单;面试由拟进人院系组织,时间定于2008年1月中旬(具体时间另行通知)。

  (二)复试,为面试

  学校根据初试的面试成绩确定复试名单,复试内容以大学生思想政治教育、学生事务与学生管理为主。时间另行通知。

  四、 公示

  经考试合格的拟聘人员名单进行公示。

  五、 聘用

  经公示无异议的拟聘人员,到华中师范大学人事处办理聘用手续。

  华中师范大学2008年辅导员招聘计划

单位   计划  备注
心理学院  1
文学院   1
政法学院  1
经济学院  2
管理学院  1   研究生辅导员
社会学系  1
外语学院  1 
美术学院  1
数统学院  2
计科系   1
城环学院  2   研究生辅导员1
高职学院  1
合计    15

  

友情链接 LINKS

 版权所有:3868la银河总站 - 银河总站登录入口 2018 ©    联系电话:0431-85166014       地址:吉林省长春市前进大街2699号东荣大厦