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通知公告
领取2008年硕士研究生准考证的通知
发布者:     发布日期:2007年12月17日 09:27     点击数:

发表于: 2007-12-17 09:27  点击:1069
参加2008年硕士研究生入学考试,在长春市招生办公室和3868la银河总站报名的考生,请考生携带本人身份证,如若代领请代领人携带本人和考生的有效证件,于近期到法学院领取准考证。

领取时间:2007年12月18日~12月28日
周一~周五,上午8:30~11:00;下午1:30~4:00
领取地点
法律硕士:文科实验楼415,电话85168219
法学硕士:东荣大厦716,电话85166105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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