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通知公告
关于华东政法大学来我院招聘博士研究生的就业信息
发布者:     发布日期:2008年11月07日 09:09     点击数:

发表于: 2008-11-07 09:09  点击:2144

  华东政法大学拟于近日来我院在博士研究生中招聘科学研究员专职研究人员,请有意向的博士研究生于2008年11月13日前将本人就业材料上交院研究生办公室刘舰老师处。

  条件:

  一、研究员年龄一般不超过50周岁;副研究员年龄一般不超过45周岁;助理研究员年龄一般不超过40周岁。

  二、在国外取得博士学位或有1年以上留学经历者优先。

  学科与专业要求:

  一、理论法学(法律史、法理学、宪法学、);

  二、经济法律科学(经济法、商法、环境和资源保护法、民法、行政法、知识产权);

  三、刑事法律科学(刑法、刑事诉讼法、犯罪学、治安学、中国法制史);

  四、国际法律科学(国际法);

  五、法庭科学(诉讼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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