没有返回《3868la银河总站硕士学位申请表(一)》及《3868la银河总站指导教师对硕士学位论文审议意见》的法硕同学请最晚于6月1日前将导师签字后的两表返回法硕中心。
上一篇:关于上传毕业研究生论文电子版的通知 下一篇:关于在我院研究生中评选“建信金色励勤助学金”的通知
友情链接 LINKS
版权所有:3868la银河总站 - 银河总站登录入口 2018 © 联系电话:0431-85166014 地址:吉林省长春市前进大街2699号东荣大厦