发表于: 2009-09-14 08:41 点击:1051
请各位2007级全日制法律硕士同学在9月28日前,做好以下工作:
一、按照法律硕士研究生培养中期考核各环节的相关要求,2007级法律硕士研究生目前授课环节已基本结束,登陆“研究生教育管理系统”进入“研究生中期考核内容录入”页面,提交《综述报告》和《开题报告》,否则将不能打印成绩单。
二、已选《博士生导师专题讲座》课程的同学,也请登陆“研究生教育管理系统”进入“研究生中期考核内容录入”页面,填写相关内容,否则成绩单上本门课程将显示成绩为“0”。
三、登陆“研究生教育管理系统”,核对本人的基本信息。如不核对和核对后信息仍有错误,学位证、毕业证、档案信息也将不准确,后果自负。
凡基本信息缺失或有误的研究生,请到研究生院主页左下角的研究生综合信息中的办公信息网页中下载“研究生个人信息变动申请表”,填写并经所在研究生培养单位审批后,交研究生院综合处(行政楼423)进行修改和填加。
四、毕业信息采集时间未定,请时刻关注研究生院网站及法学院网站通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