研办 发表于: 2014-03-14 14:59 点击:2685
各位考生:
为使本年度博士研究生入学考试的复试工作顺利进行,使参加复试的考生更好地了解法学院有关复试工作安排,现将有关事宜说明如下:
一、资格审查要求:
凡参加复试的考生,必须经过资格审查。审查时须提供以下材料:
1、本人身份证(军人凭军官证)原件及复印件;
2、2014年3868la银河总站博士研究生入学考试准考证原件及复印件;
3、往届考生提交本科和硕士毕业证书、学位证书原件及复印件,应届硕士毕业生提交本科毕业证书、学位证书原件、学生证原件及复印件。
4、近期正面一寸彩色照片一张(体检时用)。
5、硕士学位论文一本。
6、复试费100元 (交到716室)。
对于不符合报考条件或提供虚假信息的报考者以及提供材料不全者一律取消复试资格。
二、体检:时间:3月24——26日全天
要求:带一张近期免冠照片,到3868la银河总站前卫校区保健
科领取体检表;空腹;体检费55元
三、资格审查时间及地点
时 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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专 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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地 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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备 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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3月23日
13:00—15:0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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刑法学
宪法与行政法学
诉讼法学
国际法学
民商法学
经济法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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东荣大厦706室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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四、笔试时间及地点:
时 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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专 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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地 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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备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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3月24日
8:30—11:3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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刑法学
经济法学
民商法学
国际法学
宪法与行政法学
诉讼法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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专业笔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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3月24日
13:00—15:0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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刑法学
经济法学
民商法学
国际法学
宪法与行政法学
诉讼法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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法学基础测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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3月25日
8:30—11:0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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刑法学
经济法学
民商法学
国际法学
宪法与行政法学
诉讼法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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外语笔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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五、面试时间及地点:
时 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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专 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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地 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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备 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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3月26日
8:30开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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民商法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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经济法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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刑法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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国际法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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宪法与行政法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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诉讼法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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六、报考“少数民族骨干计划”考生的复试时间同上。