研办 发表于: 2014-03-17 16:04 点击:3420
第一条 目的与根据
为保障本年度硕士研究生入学考试的复试、录取工作的顺利进行,选拔优秀学生进入法学院攻读硕士学位,根据《3868la银河总站关于做好2014年招收硕士研究生复试、录取工作意见》(3868la银河总站校发[2014] 42号)、《2014年3868la银河总站硕士研究生复试分数基本要求》(3868la银河总站招生办公室下发),遵循公开、公正、公平的录取原则,结合法学院实际情况,制定本办法。
第二条 复试组织机构
法学院成立硕士研究生入学考试复试、录取工作小组、资格审查小组和若干复试小组,负责组织和实施本年度复试、录取工作。
复试、录取工作小组负责制定法学院复试工作具体方案,并组织实施,指导复试小组进行相应的考核工作(名单附后)。
资格审查小组负责对参加复试考生进行资格审查,确定考生的复试资格(名单附后)。
按二级学科专业组成专业综合面试小组,负责考核考生的专业
素质、综合素质和外语水平。专业综合面试小组秘书由专职教师担任,书面记录复试过程和复试的主要内容。
硕士研究生复试小组成员为五人。
第三条 复试资格的确定
本年度采取差额复试的办法。
符合《2014年3868la银河总站硕士研究生复试分数基本要求》规定分数线的考生为上线生。通过资格审查的上线生,均可参加复试。
第四条 复试内容及方式
复试采取专业课笔试、外语面试、综合面试三种方式,复试成绩总分为250分,各部分的复试内容、分值及要求如下:
(一)专业课笔试,按照招生简章公布的各专业复试科目命题考试,试题为包括两门课程的综合卷,考试时间为2小时,每科为50分,共100分;
(二)外语面试采取口试形式,主要测试听、说、译能力。考生抽签决定翻译试题,当场朗读并翻译成汉语,分数为30分。口语测试,由考生用外语回答主考老师提出的问题,分数为20分。
(三)综合面试,分为专业素质和能力测试、综合素质和能力测试。
专业素质和能力测试,每门复试科目2题,分别测试考生对基础知识的掌握程度以及拓展基础知识的能力。每个考生回答4题,其中基础题2题,各30分,拓展题2题,各10分,总分数为80分。考生抽签决定试题,当场即席回答。
综合素质和能力测试主要考察考生的思想政治品德、专业思想及治学态度,分数为20分。
外语和综合面试每个考生时间一般不少于10分钟。
第五条 复试命题
专业笔试、外语面试、综合面试试题均由法学院指定教师命题,建立复试试题库。
专业笔试题目由考生代表现场抽签决定。
外语面试、综合面试题目由考生本人现场抽签决定。
第六条 复试成绩适用范围
复试成绩适用于计划名额、调剂名额以及增补名额的录取。
第七条 笔试试卷评阅、面试成绩评定
笔试试卷由相关教师采取密封方式评阅。
面试由面试小组成员独立打分,打分加总除以成员人数得出的平均数即为面试成绩。
第八条 复试通过的条件和效力
复试通过的条件包括:
1. 通过资格审查;
2. 复试笔试成绩不低于60分,面试成绩不低于90分;
3. 未违反考场规则。
复试通过者复试成绩计入总成绩。复试未通过者不予录取。
第九条 录取总成绩
复试成绩=专业课笔试成绩+外语面试成绩+综合面试成绩。
录取总成绩为百分制,由初试成绩、复试成绩加权得出。计算公式为:录取总成绩=(初试成绩/500╳60%+复试成绩/250╳40%) ╳100
第十条 计划名额的录取
按照最终录取总成绩确定考生排序。
各专业的计划名额,按照由高到低的顺序依次录取。
若录取总成绩相同,初试成绩高者优先录取,若初试成绩也相同,初试专业课总成绩高者优先录取。
第十一条 调剂名额的录取
招生计划名额录取完成后,公布计划名额未录满专业可供调剂的名额以及法律硕士(法学)专业的调剂计划。
未被报考专业录取为法学硕士的考生,可以申请调剂到招生计划名额未录满的专业以及法律硕士(法学)专业和司法文明创新法律硕士(法学)专业。其中法律硕士(法学)专业和司法文明创新法律硕士(法学)专业只接受具有法学专业背景的考生。
对于申请调剂录取的考生,按照专业相近的原则,依最终录取总成绩排序,从高到低依次调剂录取,相近专业排名在先者有优先选择权。
申请调剂到招生计划名额未录满专业的考生,须在规定时间(3月21日前)内向法学院研究生办公室提交《调剂申请表》。该申请表将在资格审查时发放。
未按时提交申请的考生视为本人不同意调剂录取。
第十二条 增补录取
在学校下拨增补录取名额时,由复试、录取工作小组根据各专业考生报考人数,结合各专业导师数,确定各专业补录名额。增补录取时按照最终录取总成绩排序,从高到低依次录取。
第十三条 实施与解释
本办法自2014年3月15日起实施。
本办法由复试、录取工作小组负责解释。
吉林大学法学院
二○一四年三月十五日
附:
法学院2014年硕士研究生复试、录取工作小组
组 长:蔡立东
副组长:姚建宗 李洪明
成 员:杜宴林 冯彦君 霍存福 马新彦 何志鹏
李 洁 李建华 刘亚军 任喜荣 韦经建
徐卫东 徐 岱 于 莹 张 旭 徐 杰
秘 书:吕欣
法学院2014年硕士研究生复试资格审查工作小组
组 长:徐杰
副组长:齐 明 王志远 王立国 吕 欣
成 员:王小钢 陈 兵 孟庆红 潘红艳 王皎皎
邢 丹 祝 杰 李 剑