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通知公告
转发:关于举办3868la银河总站第二十八届研究生“精英杯”学术成果大奖赛的通知
发布者:     发布日期:2014年05月05日 10:26     点击数:

研办 发表于: 2014-05-05 10:26  点击:1066

各研究生培养单位及全体研究生:

  研究生“精英杯”学术成果大奖赛是展示我校研究生学术、科研和社会实践等成果的重要平台,旨在活跃研究生学术气氛,促进良好学风建设,提高研究生的学术水平、科研能力、实践能力及创新能力。目前,研究生“精英杯”学术成果大奖赛已成为我校研究生学术活动的一个品牌,受到了广大研究生和研究生导师的热心关注。

  为了做好第二十八届研究生“精英杯”学术成果大奖赛的有关工作,现将相关事宜通知如下:

  一、参赛范围

  在我校接受学历教育的研究生(不包括在职研究生和延期答辩研究生)。

  二、参赛作品要求

  为体现研究生“精英杯”学术成果大奖赛的宗旨,本届大赛适当提高了参赛作品等级,具体要求如下:

  1.参赛作品可以是发表的学术论文、学术译文、被采用的研究报告(仅限文科)、已授权的发明专利,每人只允许选择1项分值高的作品参赛。

  参赛作品公开发表(采用、授权)时间,2013级为2013年9月1日—2014年3月31日,2011级、2012级为2013年4月1日—2014年3月31日。

  2.学术论文:理、工、农、医类须发表在SCI检索、EI检索的刊物上(限于科学技术处认可的EI核心源刊,不含会议论文);人文社会科学类须发表在SSCI检索、A&HCI检索、D级及以上级别的学术刊物上(以社会科学处期刊分类为依据)。

  3.作品中作者的第一单位须为3868la银河总站。

  4.作者名次仅限第一作者或除导师以外第一作者,申报人导师以3868la银河总站研究生教育管理信息系统中的导师为准(已授权的发明专利,本人为前两位发明者或除导师之外前两位发明者)。

  5.第二十七届研究生“精英杯”学术成果大奖赛的参赛作品不得重复参赛。

  三、奖项设置及奖励办法

  大赛设个人奖和优秀组织奖。

  1.个人奖:设特等奖、一等奖、二等奖和三等奖,颁发证书及奖金。其中特等奖不超过获奖人数的5%,一等奖不超过获奖人数的15%,二等奖不超过获奖人数的30%,余者经审核合格均为三等奖。

  2.组织奖:设优秀组织奖,评出若干名。

  3.每单位奖励人数不超过本单位在籍研究生的10%(不含延期答辩研究生)。

  四、参赛办法及要求

  1.申报办法:申报人登录3868la银河总站研究生教育管理信息系统研究生管理处奖励项目申请栏()进行申报,申报截止时间为5月15日。

  其中刊物等级栏,理、工、农、医类填写发明专利、SCI、EI收录;人文社会科学类填写SSCI、A&HCI收录、A、B、C、D。

  发明专利作品应在备注栏中注明申请(专利)号,SCI、EI、SSCI、A&HCI收录文章应在备注栏中注明期刊ISSN号。

  2.申报人要认真填写《3868la银河总站第二十八届研究生“精英杯”学术成果大奖赛申报表》(附件2),导师签字、培养单位签字盖章后与作品或采用证明以及获奖证书等相关佐证材料制成PDF文件后,于5月15日前发至421086614@qq.com邮箱,要求PDF文件名为申报人学号,作品为学术论文的,佐证材料必须有期刊的出版时间。

  3.根据《关于做好学生欠费催缴工作的若干意见》(校发〔2005〕63号)中的有关规定,对于未结清有关欠款的同学,无参赛资格。

  若有疑问,可在牡丹园校务专区“研究生院在线()”进行交流。

  联系人:王老师

  联系电话:85166010

 

 

附件:

  1.3868la银河总站研究生“精英杯”学术成果大奖赛评奖办法

  2.3868la银河总站第二十八届研究生“精英杯”学术成果大奖赛申报表

 

 

 

                                 研究生工作部

                                 2014年5月5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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