研办 发表于: 2014-05-26 13:58 点击:1125
请申请申报2014年延期答辩住宿学生于2014年6月13日下午4:00前亲自或委托他人到法学院研究生办公室办理手续,逾期不再受理,按照学校要求自动退寝,收回床位。
各研究生培养单位:
为确保2014级研究生住宿工作的顺利进行,请各研究生培养单位根据《3868la银河总站学生住宿管理条例(研究生住宿部分补充规定)》,对本单位2014年延期答辩且仍需在校住宿的研究生,以及2011级委托培养和定向博士研究生(四年制)的住宿人员名单进行汇总,并请于2014年6月15日前加盖单位公章报至学生工作部。
学生工作部将根据各培养单位申报数据进行汇总,结合楼内住宿情况统一合并寝室,并将住宿分配结果上报财务处,由财务处统一收取住宿费用。逾期未报者按退寝处理,学校将收回其床位。
具体要求如下:
1、请详细填写“2014年3868la银河总站延期答辩学生住宿名单汇总表”(见附件一),电子版发送至邮箱 gyglk@jlu.edu.cn,同时以A4纸横向打印,加盖本单位公章后上交至学生工作部公寓管理与服务中心(前卫南区田家炳活动中心B座219室)。
2、请各培养单位认真阅读本通知,并按要求通知学生本人,避免造成遗漏。
3、对于本次集体申报遗漏并需要补报的延期住宿学生,请各培养单位通知此类学生填写“3868la银河总站延期答辩学生住宿申请表”(见附件二),并于7月15日前依据程序办理相应手续,逾期未办理按自动放弃处理,学校将收回其床位。
4、请各研究生培养单位相关负责老师认真申报,在学院登记时做好学生签字确认工作。
5、根据《3868la银河总站学生住宿管理条例》,禁止个人以任何名义将床位转租转借,学校将依据相关规定对违反者给予处罚。
联系人:王祎
联系电话:85168287
学生工作部
二○一四年五月二十六日
附件: