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通知公告
关于2014届毕业研究生派遣计划核通知
发布者:     发布日期:2014年06月06日 10:24     点击数:

研办 发表于: 2014-06-06 10:24  点击:1119

注:今年只进行一次派遣信息核对

    一、毕业生务必于611下午4:0前到研办本人签字确认,毕业生同学不在,由班长代签,不准其他学生代签;

    二、认真核对《2014届研究研究生就业计划核对表》上的内容,重点是姓名性别学制生源地(务必填写到市(县)一级,北京和重庆生源填写区(县),否则无法派遣;)报到证签发单位名称单位所在地等项内容。

注:研究生生源地是指:如果研究生直接从毕业学校考取的研究生,生源地为高考所在地;如果毕业后再考取研究生,生源地为当时户口所在地。

    三、在核对表中如有情况不符合、信息不准确的,请直接在核对表中修改,就业信息以就业协议书为准,请务必留手机等联系方式,以备核实;

在核对表中缺少的毕业研究生(博士或硕士)的 ,请在核对表中按照核对表格式补充信息,务必填写身份证号码,否则无法在省教育厅派遣系统添加信息,请留手机等联系方式,以备核实;

    四、需要核对的几类就业状况及相关说明:

    1类:就业计划以《3868la银河总站毕业生就业协议书》为准,按就业协议进行核对,没有协议不予落实计划。

    2类:升学:

    考取或保送博士研究生的,要在单位栏注明“ⅩⅩ学校博士研究生,;

    3类:毕业生出国、出境学习或工作的,按规定派回生源地人社局,在单位名称栏注明出国、出境

    4类:没有落实单位的将按各省主管就业部门的要求进行派遣。

    5类:不能正常毕业的,如:延期,降级,退学等,请在单位名称处注明。

    五、培养方式为定向或委培的毕业研究生和培养方式为定向的本科生,如毕业时需要另行择业的,需向就业中心提交解除定向或委培的书面证明,提交截止时间为612,否则不予以改派。

    联系电话:就业办85167474 鲁凯、安俊达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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