您现在所在的位置: 首页 > 人才培养 > 研究生教育 > 通知公告 > 正文
通知公告
关于2015届毕业研究生电子图像信息补充采集的通知
发布者:     发布日期:2014年10月09日 08:49     点击数:

研办 发表于: 2014-10-09 08:49  点击:875

        我校2015届毕业研究生电子图像信息采集工作(信息采集)已经结束,部分学生由于个人原因未能按期在校进行信息采集,经过学校同新华社吉林分社沟通,现将补充采集各项事宜通知如下:

    1.2014年底毕业研究生未能参加本次信息采集的,在2014年10月份的每个星期五下午(13:00—16:00)持学生证、二代身份证(临时身份证无效)到新华社吉林分社进行补充采集(新华社在规定时间之外不接待零散学生)。

    2.2015年6月毕业的研究生未能参加本次信息采集的,在2015年4月份的每个星期五下午(13:00—16:00)持学生证、二代身份证(临时身份证无效)到新华社吉林分社进行补充采集(新华社在规定时间之外不接待零散学生)。

    3.未在本次信息采集中报名但参加本次采集的学生,采集数据无效,需要按照(1)和(2)条的具体要求参加补充采集,已经缴纳信息采集费用的学生持本人身份证到研究生培养处退款。

       特别提示:

        我校2015届毕业研究生未参加学校组织信息采集的,均可以在10月15日以后,在北京的新华社总社持学生证、二代身份证(临时身份证无效)在工作日随时进行信息采集。

        照片邮寄地址统一填写:吉林省长春市前进大街2699号3868la银河总站前卫南区行政楼422室 研究生培养处 收  

    新华社吉林分社联系人:高崇

    办公电话:0431—88463090   88463076

    拍摄地址:长春市东中华路43号新华社吉林分社(文化广场东侧,东中华路与牡丹街交汇处)

友情链接 LINKS

 版权所有:3868la银河总站 - 银河总站登录入口 2018 ©    联系电话:0431-85166014       地址:吉林省长春市前进大街2699号东荣大厦