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通知公告
2014年下半年硕士论文答辩时间等具体安排
发布者:     发布日期:2014年11月11日 09:52     点击数:

研办 发表于: 2014-11-11 09:52  点击:996

 

一、答辩时间安排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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月22、23日举行论文答辩(具体时间见附件),南方研究生院同学答辩时间及地点安排由法理中心确定。
  二、具体要求
  1、参加校盲审学生能否参加答辩以返回评议结果为准。
2、请参加答辩的同学在答辩当天上午8:30前进入答辩会场,听取答辩委员会讲解答辩规则和要求;每天答辩结束后统一宣布答辩结果(所有当天答辩同学必须到场听点评)。
  3、请参加答辩的同学于论文答辩后,12月1日前提交论文4本用于存档(教师和作者签字必须为手写签字,不能复印)。
  4、请参加答辩的同学于论文答辩后,12月1日前登陆“3868la银河总站研究生教育管理系统”的学生个人网页,向研究生院上传“毕业论文电子版”和“学位证照片电子版”。
在职法律硕士同学只需在该系统中提交毕业论文电子版”即可,“学位证照片电子版” 由研办代为提交。
5、请22日答辩的在职法硕同学于21日下午14:00到东荣大厦A座310室开会,核对并领取《3868la银河总站硕士学位申请表》和《3868la银河总站指导教师对硕士学位论文审议意见》等重要表格并找导师签字,会后进行毕业信息采集。
6、请23日答辩的在职法硕同学于22日上午9:00到东荣大厦A座310室开会,核对并领取《3868la银河总站硕士学位申请表》和《3868la银河总站指导教师对硕士学位论文审议意见》等重要表格并找导师签字,会后进行毕业信息采集。
  7、
毕业信息采集(照小二寸学位证件照及穿硕士服单人7寸标准照,费用约30元/人)费用自理,直接交给摄像师即可。

  8、学位证及学生档案将于2015年1月初统一制作完成并发放。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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