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通知公告
关于组织研究生参加2014-2015学年度校园地贷款现场办公会的通知
发布者:     发布日期:2014年12月26日 14:01     点击数:

研办 发表于: 2014-12-26 14:01  点击:835

 

根据学校贷款办通知精神,学校将于2014年12月29日至12月31日三天开展2014-2015学 年校园地国家助学贷款新贷现场办公会。现就研究生参加现场办公会的有事宜安排如下:
 1、为确保新贷工作顺利进行,保证现场秩序,请各单位高度重视本项工作,指派一名
研究生负责本单位研究生的现场组织事宜;
   2、参加现场会的学生,请携带身份证原件及黑色中性笔;
   3、现场办公会具体时间地点见附件1。因特殊原因可能错过本校区现场会的同学,可自
主参加其它校区现场会或在本校区其它时段进行签约。
   4、贷款研究生完成现场签约后,需将下列贷款材料按次序装袋,于2015年1月5日交到法学院研究生办公室(法学和法硕法学)或者法硕教育中办公室(非法学)进行材料初审。之前未在研究生管理系统提交贷款申请或填写信息不全及错误的同学,要在完成签约后登录系统提交相关信息(1月10日关闭系统)
 (1)借款合同(份数:一份现场发放或下载打印)
 (2)中国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国家助学贷款借款合同特别签订条款(份数:一份现场发放或下载打印)
 (3)申请审批表(份数:一份现场发放或下载打印)
 (4)借据(份数:学制现场发放)
 (5)学生本人身份证复印件(份数:一份,需正反面复印在一张A4纸上)
 (6)研究生证复印件(份数:一份,照片页和内容页印在一张A4纸上)
 (7)经乡镇或街道民政部门核实确认的《高等学校学生及家庭情况调查表》或特困证明(原件)  
 (8)国家助学贷款申请书(原件,手写,手印)
 (9)用于还款的中国银行借记卡复印件(份数:A4一份,本人签名,并要把银行卡号誊写在复印照片下方)
    所有需填写的材料不允许有涂改痕迹,对“借据”的要求尤其严格。现场发放的材料除“借据”外都可以下载打印,“借据”不合格的同学在上交材料时可在研究生管理处领取。 
   5、请申请校园地助学贷款的同学填写2014-2015学年新申请国家助学贷款学生信息表(附件2)。信息表电子版在2015年1月8日之前发送到邮箱:lawyanban@163.com(法学和法硕法学)或者  540807208@qq.com(非法学)
   6、本次现场办公会只针对新生,高年级学生及暂时未准备好材料的新生的新贷将在校园地国家助学贷款新贷补办现场办公会上集中办理,时间地点另行通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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