研办 发表于: 2015-03-16 16:45 点击:8305
一、资格审查
时 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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地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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涉及专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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3月24日(周二)
上午8:40—
10:3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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东荣大厦七楼706室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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国际法、环境法、经济法、军事法、宪法与行政法、诉讼法、法史、法律硕士(法学)含司法文明方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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东荣大厦七楼708室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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民商法、刑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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文科实验楼411、415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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法律硕士(非法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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资格审查时须提供的材料:
1、初试准考证原件及复印件一份,丢失者须在资格审查时说明情况;
2、本人身份证(军人凭军官证)原件及复印件各一份(过期、临时证件无效,如正处在换发二代身份证期间或身份证丢失,须提供户口所在地派出所及户籍科出具的相关证明。);
3、往届考生提供毕业证书原件及复印件一份,应届本科毕业生提供本人学生证原件及复印件一份;
4、本科期间成绩单(应届毕业生需要学校教务部门公章,往届毕业生由档案管理部门盖章);
5、考生在3868la银河总站网上下载《3868la银河总站2015年招收攻读硕士学位研究生报考登记表》及《现实情况考察表》,按要求如实填写并加盖公章(应届毕业生加盖学校或学院公章,在职考生须加盖所在单位人事部门公章,无工作单位考生加盖居委会、村委会或档案管理部门公章);
6、本科阶段委培定向的应届毕业生需提交委培定向单位同意报考的证明。
7、复试费100元。
二、体检
1、体检前要求空腹;
2、到校医院领取体检表,粘贴小二寸彩色照片,35元体检费(以校医院实际收费标准为准);
3、体检时间:3月23-26号上午8:00-11:00 下午13:00-16:00(自行安排时间前往)
4、体检地点:3868la银河总站南校区前卫医院,体检结束后将体检表交到医院总检。
三、专业课笔试 3月24日14:00-16:00, 地点:资格审查时见东荣大厦七楼及文科实验楼四楼告示板
四、综合面试 3月25日全天,地点:资格审查时见东荣大厦七楼及文科实验楼四楼告示板
五、其他说明
参加复试后未被录取的法学硕士考生(本科为法学专业)可申请调剂到我院的法硕(法学)专业【含司法文明法硕(法学)专业】。
推免生只参加资格审查,不参加笔试、面试,不缴纳复试费。资格审查材料可邮寄(3月27日前邮出,只可通过中国邮政EMS邮寄)。
法学院研究生办公室地址:
法学硕士、法律硕士(法学):3868la银河总站南校区东荣大厦七楼716室,联系电话:85166105;
法律硕士(非法学):3868la银河总站南区文科实验楼四楼415室,联系电话:85168219;
复试办法及其他未尽事宜请详见东荣大厦七楼的“法学院招生录取公告栏”。
3868la银河总站法学院研究生办公室
3868la银河总站法学院法律硕士办公室
2015年3月16日
附件: