研办 发表于: 2016-10-08 14:27 点击:1209
法学院法学研究生分团委、研究生会是我院研究生实现自我管理、自我服务的重要组织,在学校、学院工作中发挥着不可代替的作用,是研究生施展聪明才智、大显身手的广阔舞台,是锻炼组织能力,管理能力,协调能力的场所。
为推动和加强法学院法学研究生分团委、研究生会的建设,实现我院研究生工作的平稳过渡,促进工作顺利、有序进行,保持各项工作开展的连续性,现根据学院党委决定,将于近期开展法学研究生分团委、研究生会主要学生干部的换届工作,通过主要学生干部的定期变革,为法学院法学研究生分团委、研究生会注入新的血液与力量,更好地为全院同学服务,营造一个全新的研究生工作环境。
一、换届领导小组
组 长:徐 杰、任喜荣、徐 岱
副组长:吕 欣、孟庆红、王立国、张 舒
组 员:郝乐、程明伦、于諝洋、皇甫凤、朱雯勖、于博文、孙一平、冯金金、商逸琪、张悦、赵韦程、宋琼、张蕊、洪靖、朱逸豪、孙燕芬、刘力瑜、陈林炅、白思琦、策力格尔、傅珊珊、杨雨、李玲
二、机构设置
分团委:常务副书记1人,副书记1-2人,秘书长1人,组织部、宣传部、理论部、实践部、青年服务部、综合部部长各1人。
研究生会:主席1人,副主席2至4人,秘书长1人,文艺部、体育部、宣传部、外联部、女生部、生活部、治保部、心理健康指导中心部长(主任)各1人。
三、申报条件
1.热爱研究生工作,较高的工作热情,工作踏实,有较强的团队协作精神和领导才能;
2.组织观念强、自觉遵守校规校纪,服从领导,团结同学,乐于奉献,敢于创新,在同学中有一定的威信,群众基础扎实,具有较强的服务意识、奉献意识,团结协作精神,入学以来群众公认度较高;
3.原则上有一年以上院研究生分团委、研究生会工作经验;
4.学习态度端正,并有一定的学术研究能力,通过国家司法考试者优先;
5.无任何违纪处分。
四、换届程序
1.参选人填写、上交申报表;结合本人意愿,落选人员将调剂到其他人数不足职位。
2.换届领导小组根据申报材料进行初审;
3.换届领导小组根据初审结果组织复审面试;
参选人员发表参选演说,每人准备3分钟以内的竞选演讲,演讲内容主要包括自我介绍和竞选理由。每一位到场的法学院研究生成员均有一次投票权。投票结束后当场唱票,公布民主选举结果。
4.根据复审面试和民主选举结果决定拟当选人员,并将结果报法学院研究生办公室;
5.法学院研究生办公室召开办公室会议集体评议,确定当选人员名单,报学院主管领导审批通过后,确定最终当选人员名单,并于学院网站公示。
五、时间安排
1.请参选同学于2016年10月14日(星期五)上午11点前将申报表(纸质版)交至法学院研究生办公室(东荣311室)。
2.复审面试及民主选举时间:
2016年10月17日(星期一)
分团委、研究生会 17:00-18:00
地点:东荣大厦310会议室
六、联系方式
研究生办公室 85166105
法学院研究生组织期待每位研究生同学的积极参与,欢迎法学院全体在籍研究生到会,行使民主选举权利。
法学院研究生办公室
2016年10月8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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