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通知公告
关于法学院法学研究生分团委、研究生会2016年换届的通知
发布者:     发布日期:2016年10月08日 14:27     点击数:

研办 发表于: 2016-10-08 14:27  点击:1209

    法学院法学研究生分团委、研究生会是我院研究生实现自我管理、自我服务的重要组织,在学校、学院工作中发挥着不可代替的作用,是研究生施展聪明才智、大显身手的广阔舞台,是锻炼组织能力,管理能力,协调能力的场所。

    为推动和加强法学院法学研究生分团委、研究生会的建设,实现我院研究生工作的平稳过渡,促进工作顺利、有序进行,保持各项工作开展的连续性,现根据学院党委决定,将于近期开展法学研究生分团委、研究生会主要学生干部的换届工作,通过主要学生干部的定期变革,为法学院法学研究生分团委、研究生会注入新的血液与力量,更好地为全院同学服务,营造一个全新的研究生工作环境。

 一、换届领导小组

组 长:徐  杰、任喜荣、徐  岱

副组长:吕  欣、孟庆红、王立国、张 舒

组 员:郝乐、程明伦、于諝洋、皇甫凤、朱雯勖、于博文、孙一平、冯金金、商逸琪、张悦、赵韦程、宋琼、张蕊、洪靖、朱逸豪、孙燕芬、刘力瑜、陈林炅、白思琦、策力格尔、傅珊珊、杨雨、李玲

 二、机构设置

   分团委:常务副书记1人,副书记1-2人,秘书长1人,组织部、宣传部、理论部、实践部、青年服务部、综合部部长各1人。

 研究生会:主席1人,副主席2至4人,秘书长1人,文艺部、体育部、宣传部、外联部、女生部、生活部、治保部、心理健康指导中心部长(主任)各1人。

 三、申报条件

 1.热爱研究生工作,较高的工作热情,工作踏实,有较强的团队协作精神和领导才能;

 2.组织观念强、自觉遵守校规校纪,服从领导,团结同学,乐于奉献,敢于创新,在同学中有一定的威信,群众基础扎实,具有较强的服务意识、奉献意识,团结协作精神,入学以来群众公认度较高;

 3.原则上有一年以上院研究生分团委、研究生会工作经验;

 4.学习态度端正,并有一定的学术研究能力,通过国家司法考试者优先;

 5.无任何违纪处分。

 四、换届程序

 1.参选人填写、上交申报表;结合本人意愿,落选人员将调剂到其他人数不足职位。

 2.换届领导小组根据申报材料进行初审;

 3.换届领导小组根据初审结果组织复审面试;

    参选人员发表参选演说,每人准备3分钟以内的竞选演讲,演讲内容主要包括自我介绍和竞选理由。每一位到场的法学院研究生成员均有一次投票权。投票结束后当场唱票,公布民主选举结果。

   4.根据复审面试和民主选举结果决定拟当选人员,并将结果报法学院研究生办公室;

   5.法学院研究生办公室召开办公室会议集体评议,确定当选人员名单,报学院主管领导审批通过后,确定最终当选人员名单,并于学院网站公示。

 五、时间安排

 1.请参选同学于2016年10月14日(星期五)上午11点前将申报表(纸质版)交至法学院研究生办公室(东荣311室)。

  2.复审面试及民主选举时间:

  2016年10月17日(星期一)

  分团委、研究生会 17:00-18:00

  地点:东荣大厦310会议室

  六、联系方式

  研究生办公室 85166105

 法学院研究生组织期待每位研究生同学的积极参与,欢迎法学院全体在籍研究生到会,行使民主选举权利。

                                                          法学院研究生办公室

                                                            2016年10月8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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