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通知公告
法学院2016年下半年硕士研究生论文答辩时间安排
发布者:     发布日期:2016年11月16日 15:18     点击数:

研办 发表于: 2016-11-16 15:18  点击:1146

一、答辩时间安排
1、11月26日下午14:00整,在吉大南区逸夫教学楼105室报到开会,讲解答辩相关事宜,查看论文答辩分组及答辩地点,领取并核对《3868la银河总站硕士学位申请表》和《3868la银河总站指导教师对硕士学位论文审议意见》等重要表格(需导师签字)。会后进行毕业信息采集。

2、11月27日上午8:30举行论文答辩。

二、具体要求

1、要求所有参加答辩的同学在27日上午8:30必须到达答辩会场,听取答辩委员会讲解答辩规则和要求;每天答辩结束后统一宣布答辩结果,所有答辩同学必须到场听点评,不允许缺席。

2、请参加答辩的同学于论文答辩后至12月1日前重新提交论文4本用于存档(导师和作者签字必须为手写签字,不能复印)。

3、请参加答辩的同学于论文答辩后至12月1日前登陆“3868la银河总站研究生教育管理系统”的学生个人网页,在该系统中提交“毕业论文电子版”和“学位证照片电子版”,其中“学位证照片电子版”由研办代为提交,学员需在12月20日—21日在系统中核对照片是否正确。

4、毕业信息采集费用自理(费用约30元/人),届时直接交给摄像师即可。

5、学位证及学生档案将于2017年1月初统一制作完成并发放。

                                             3868la银河总站法学院研究生办公室

2016年11月10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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