您现在所在的位置: 首页 > 人才培养 > 研究生教育 > 通知公告 > 正文
通知公告
转:关于我校2016年新参保研究生办理社保卡工作的补充通知
发布者:     发布日期:2017年03月22日 09:53     点击数:

研办 发表于: 2017-03-22 09:53  点击:1116

为加快长春市2016年新参保学生办理社保卡(医保)进度,根据长春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最新工作要求,现已将学生网上信息填报审核工作下放至各学校。因我校研究生只分配一个id号,所以上述工作由研究生工作部统一办理,现需各培养单位予以配合并通知相关同学做好如下工作:

1、上次未进行《吉林省社会保障卡申领登记确认表》核对的研究生(见1月6日校内通知),要认真核对本人姓名及身份证号码,如有错误要将勘误信息汇总至所在培养单位统一上报。为避免疏漏,上次已核对过的研究生最好进行再次确认。

2、上次未提交身份证材料或提交临时身份证的研究生本次需补交二代身份证复印件。

3、新参保人员中(名单见附件),户籍未转入本地的研究生需提供电子照片一张。照片要求:(11寸、白底、免冠、近期、证件照、符合二代身份证要求。(2358 像素(宽)×441 像素(高),分辨率 350dpi,格式为jpg  大小小于50k。(3)照片名称一律为:身份证号码+姓名。

4、上次核对时应提交电子照片但至今仍未提交的研究生,本次一并提交。人员名单:杨帆、李济鲈(交通),张强(地科),霍虹、阿热依古丽(管理),苏旭玲(基础),李姗、李姿、李元果、宋宇宁、樊晓烨、黄炳旭(动医),李久辉(环资),陆垚、李扬、祁晓民(哲社),王艺林(文学),李腊(物理),陈紫薇(生物)。

以上所有材料只需提供电子版,各单位汇总打包后,统一发送至wky@jlu.edu.cn。工作截止时间为327日(下周一)下班前。

特此通知。

 

我院1和2两项工作已经完成,第3项工作具体要求:附件名单中的研究生,户籍没有转入吉林省的,按照要求发送照片电子版,硕士生发送至各班班长,博士生发送至学院邮箱lawyanban@163.com,邮件以“医保照片”命名,截止时间3月26日。

友情链接 LINKS

 版权所有:3868la银河总站 - 银河总站登录入口 2018 ©    联系电话:0431-85166014       地址:吉林省长春市前进大街2699号东荣大厦