研办 发表于: 2017-03-22 10:44 点击:1792
2017年法学院博士研究生复试工作定于3月27-29日在3868la银河总站中心校区东荣大厦进行,请通过学校外语考试的同学提前做好准备。
一、资格审查要求:
凡参加复试的考生,必须经过资格审查。审查时须提供以下材料:
1、考生本人第二代身份证(军人凭军官证)原件及复印件;
2、2017年3868la银河总站博士研究生入学考试准考证原件及复印件;
3、往届考生提交本科和硕士毕业证书、学位证书原件及复印件,应届硕士毕业生提交本科毕业证书、学位证书原件、学生证原件及复印件。
4、硕士学位论文一本 。
5、面试时须提交研修计划(五份)
二、以下材料现场确认时已提交的无需重复提交
1、填报《攻读博士学位研究生报考登记表》
2、专家推荐信
3、应届考生学籍、往届考生学位认证报告
4、毕业院系的正式成绩单原件。
对于不符合报考条件或提供虚假信息的报考者、提供材料不全及身份证、学位证、准考证、报考表及复试表上的照片不相符者一律取消复试资格。
具体复试时间及地点另行通知。
《研修计划》见附件。
附件: