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通知公告
2017年下半年硕士论文答辩安排(在职法硕)
发布者:     发布日期:2017年07月11日 09:11     点击数:

研办 发表于: 2017-07-11 09:11  点击:868

一、参加2017年下半年答辩的在职法硕同学请于2017年9月11日——9月25日期间登录本人研究生管理系统(gim.jlu.edu.cn),点击填写页面左下角的 “硕士答辩人基本信息审核”和“硕士答辩申请信息录入”。在论文答辩结束后进行“照片上传”和“硕士毕业论文上传”(如图所示)

在职法硕学员登录系统的用户名及密码将发在班级QQ群邮箱里或可致电法学院研究生办公室0431-85166105查询。该系统逾期将关闭,未按时提交相关信息者将不能参加本次答辩(欠缴学费住宿费不能登录系统)。

二、按照研究生院要求,参加研究生论文答辩同学的论文必须先经“学术不端论文检测系统”进行学位论文相似性的比较,以排除论文抄袭嫌疑。从9月11开始,可将论文电子版发送至研办指定电子信箱:duibi2013@163.com进行论文相似性比较(要求相似度25%以下为合格)。发送论文后第二天可到研办(东荣大厦7楼716室)或致电0431-85166105查询检测结果(只负责告知检测后相似度比例)。由于研究生院是按照答辩人数下发的检测指标,所以按照研究生院规定,每人只能检测一次,检测不达标者将直接取消答辩资格。特别需要说明的是论文相似度检测合格不代表论文学术水平达标,能否答辩以导师要求为准。

送检的电子版论文要求为word文档,文档文件名要求体现学生学号姓名与题目,具体格式例示:(201322B001王卉)诉讼和解制度研究.doc

三、正式版论文需打印装订10本,作者及导师签字后(提交论文前需学生自己到校找导师签字。签字不能复印,必须手写)最迟于9月30日前交至研究生办公室。论文正式版需按3868la银河总站及法学院统一格式要求打印装订(格式可在3868la银河总站研究生院网站和法学院网站查询)。每位同学请于答辩后,12月1号前提交答辩后定稿的论文4本用于存档(签字不能复印,必须手写)

四、论文拟定答辩时间:11月17日—18日(具体时间关注法学院网站通知)。

要求在职法硕同学在答辩前一天到法学院研究生办公室(东荣大厦3楼A311室)报到,查看论文答辩具体安排,填写硕士学位申请表(很重要),核对无误后填写个人简历并请导师签字。

五、在职法律硕士毕业生图像采集在答辩时同步进行。

六、学费及宿舍费未缴清者,要求于2017年9月1日前必须缴清到账(一般打款后一周到账),欠费将不能通过研究生院答辩资格审核。

交款方式:银行转账;

收款单位:3868la银河总站;

银行转账账号:160402501175

开户行:中国银行长春前进大街支行

 

 3868la银河总站法学院研究生办公室

2017年7月11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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