您现在所在的位置: 首页 > 人才培养 > 研究生教育 > 通知公告 > 正文
通知公告
2018年上半年硕士研究生答辩通知
发布者:     发布日期:2017年12月28日 09:14     点击数:

研办 发表于: 2017-12-28 09:14  点击:3398

    一、参加2018年上半年答辩的硕士研究生同学请于2018年3月11日——3月25日期间登录本人研究生管理系统(gim.jlu.edu.cn),点击填写页面左下角的 “硕士答辩人基本信息审核”和“硕士答辩申请信息录入”。在论文答辩结束后进行“照片上传”和“硕士毕业论文上传”。

    硕士研究生学员登录系统的用户名及密码将发在班级QQ群邮箱里或可致电法学院研究生办公室(东荣A311, 0431-85166105)或法律硕士办公室(文科实验楼415,0431-85168219)查询。该系统逾期将关闭,未按时提交相关信息者将不能参加本次答辩(欠缴学费不能登录系统)。

    二、按照研究生院要求,参加研究生论文答辩同学的论文必须先经“学术不端论文检测系统”进行学位论文相似性的比较,以排除论文抄袭嫌疑。从3月11开始,可将论文电子版发送至研办指定电子信箱:duibi2013@163.com进行论文相似性比较(要求相似度25%以下为合格)。发送论文后第二天可到研办(或致电85166105)、法硕办(或致电85168219)查询检测结果(只负责告知检测后相似度比例)。由于研究生院是按照答辩人数下发的检测指标,所以按照研究生院规定,每人只能检测一次,检测不达标者将直接取消答辩资格。特别需要说明的是论文相似度检测合格不代表论文学术水平达标,能否答辩以导师要求为准。

    送检的电子版论文要求为word文档,文档文件名要求体现学生学号姓名与题目,具体格式例示:(201522B001王卉)诉讼和解制度研究.doc

    三、正式版论文需打印装订10本(含盲审格式一本),作者及导师签字后最迟于4月1日交至研办或法硕办(签字不能复印,必须手写。盲审版本不用签字)。论文正式版需按3868la银河总站及法学院统一格式要求打印装订(格式可在3868la银河总站研究生院网站和法学院网站查询)。每位同学请于答辩后,6月1号前提交答辩后定稿的论文4本用于存档(签字不能复印,必须手写)。

    四、论文预计答辩时间(具体时间关注法学院网站通知):

    全日法硕:5月14日—17日;

    在职法硕:5月18日—19日;

    法学硕士:5月21日—22日

    要求硕士研究生同学在答辩前一天到法学院研办或法硕办报到,查看论文答辩具体安排,填写硕士学位申请表,核对无误后填写个人简历并请导师签字。

    五、学费及宿舍费未缴清者,要求于2018年3月1日前必须缴清到账(一般打款后一周方能显示不欠费),欠费将不能通过研究生院答辩资格审核。

    交款方式:银行转账或全日制学生提前一个月存在学子卡里;

    收款单位:3868la银河总站;

    银行转账账号:160402501175

    开户行:中国银行长春前进大街支行

 

 

 

 3868la银河总站法学院研究生办公室

3868la银河总站法学院法律硕士教育中心

2017年12月28日

 

友情链接 LINKS

 版权所有:3868la银河总站 - 银河总站登录入口 2018 ©    联系电话:0431-85166014       地址:吉林省长春市前进大街2699号东荣大厦