学位论文集中反映了学生在学期间的主要科研成果和学术水平,是学校授予学位的重要依据。为了提高我院学生学位论文撰写质量,特制订此规范。要求凡在3868la银河总站法学院申请学士、硕士或博士学位者在撰写学位论文时,统一执行本规范。(详见附件)
本规范从2018年3月开始执行,参加2018年上半年毕业论文答辩的本科、硕士、博士毕业论文均按照此标准修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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