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通知
关于2009年下半年3868la银河总站法学院法律、行政法、经济法学专业自考综合技能考核及毕业论文开题的通知
发布者:     发布日期:2009年06月05日 09:12     点击数:

发表于: 2009-06-05 09:12  点击:5806

根据吉林省自考委规定,3868la银河总站法学院2009年下半年自考法律、经济法学、行政法专业,综合技能考核及毕业论文答辩报名时间及实施办法已确定,具体安排如下:

一、报名时间:

2009710日——11

二、报名地点:

长春市朝阳区明德路北胡同239号(3868la银河总站前卫北区学生八公寓)

三、报名条件:

凡已完成本专业自学考试教学计划内所规定之全部课程,且成绩合格者,均可参加报名(成绩不全者不予报名)

四、具体要求:

考生本人持有效身份证件及自学考试准考证参加报名(考生本人不来或证件不全者不予报名,错过时间后果自负。

3868la银河总站法学院成人教育办公室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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