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请详细查阅“校内通知”中的2011年5月6日后勤处发的通知:《关于3868la银河总站1999年1月1日以后参加工作职工住房货币分配的通知》;
2、请符合条件的我院职工自己下载相关表格,并按要求填写、盖章并粘贴相关证件复印件后,于2011年5月13日(星期五)下班前递交学院办公室。
上一篇:转发:关于3868la银河总站1999年1月1日以后参加工作职工住房货币分配的通知 下一篇:关于举办法学院羽毛球比赛的通知
友情链接 LINKS
版权所有:3868la银河总站 - 银河总站登录入口 2018 © 联系电话:0431-85166014 地址:吉林省长春市前进大街2699号东荣大厦