经本人申报,各班级测评小组审核认定,现将2014级同学综合素质测评净加减分项目认定结果公示如下(见附件)。
纸质版在学生工作栏公示,同学可以自行查阅。
此结果公示期为2015年9月29日、10月8日、10月9日,对认定结果有疑议者请予公示期内向法学院学生工作办公室提出,逾期不再受理。
法学院学生工作办公室
2015年9月29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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