吉大法学院党发【2016】014号
关于调整行政党支部委员会组成人员的决定
(2016年9月19日 法学院党委会通过)
根据工作需要,经院党委研究,决定对行政党支部委员会组成人员做出调整。调整后的组成人员名单及分工如下:
支部书记:刘 舰
副 书 记:王立国
组织委员:田 园
宣传委员:高 岩
统战委员:吕 欣
上一篇:关于撤销法理教研部党支部和成立理论法学党支部的决定 下一篇:关于同意刘伟同志辞去行政党支部书记的决定
友情链接 LINKS
版权所有:3868la银河总站 - 银河总站登录入口 2018 © 联系电话:0431-85166014 地址:吉林省长春市前进大街2699号东荣大厦